版权是全球保护的么?
2021-05-28 07:05:24|129|起点商标网
版权保护的创作人对自己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人生权和财产权。其版权的产生为自作品完成之日起自动获得。和专利,商标权的保护具有地域性不同,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全球生效的。
为了作品的著作权能在国际范围内得到保护,国际上建立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简称《伯尔尼公约》。该公约要求每个缔约国都应该自动保护在伯尔尼联盟所属的其它各国中首先出版的作品和保护其作者是上述其他各国的公民或居民的未出版的作品(国民待遇原则)。目前该公约缔约国总数达到176个国家,基本覆盖了世界上所有主流国家和地区。我国也于1992年10月15日成为该公约成员国。
伯尔尼公约对版权的人身权和财产权都做了具体的规定。人身权的保护包括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的保护包括翻译权、复制权、表演权、许可各种手段公开播放其作品的表演和演奏的权利、广播权、公开朗诵权、改编权、录制权、制片权。
《伯尔尼公约》保护作品的范围涉及几类:
1.科学和文学艺术领域内的一切作品,而不论其表现方式或形式如何,诸如书籍、小册子及其他著作;讲课、演讲、讲道及其他同类性质作品;戏剧或音乐戏剧作品;舞蹈艺术作品及哑剧作品;配词或未配词的乐曲;电影作品或以与电影摄影术类似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图画、油画、建筑、雕塑、雕刻及版画;摄影作品以及与摄影术类似的方洼创作的作品;实用美术作品;插图、地图;与地理、地形、建筑或科学有关的设计图、草图及造型作品。但是允许成员国的本国立法只保护上述作品中的一种或多种,公约对作品的范围进行列举规定,既可以统一各国对作品范围的存在差异,避免对作品范围的误解,也可以具有适用的灵活性;
2.翻译作品、改编作品、改编乐曲以及某件文字或艺术作品的其他改变形式都应得到与原著同等的保护,但不能损害原著作者的权利;
3.文字或艺术作品的汇编,诸如百科全书和选集,由于对其内容的选择和整理而成为智力创作品,应得到与此类作品同等的保护,而不损害作者对这种汇集本内各件作品的权利;
4.本联盟成员国可以自行以立法规定涉及实用美术作品及工业设计和模型的法律适用范围,并规定此类作品,设计和模型的保护条件。在起源国仅仅作为平面与立体外观设计而受保护的作品,在其他成员国也可以获得该国给予平面与立体外观设计的特别保护。但如果某成员国没有这种特别保护,则这类作品必须作为艺术作品而受保护;
5.本公约所提供的保护不得适用于日常新闻或纯属报刊消息性质的社会新闻;
6.对于立法条文、行政及法律性质的官方文件,以及这些作品的官方译本的版权保护问题,公约规定由各成员国国内立法自行决定。
为了作品的著作权能在国际范围内得到保护,国际上建立了《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简称《伯尔尼公约》。该公约要求每个缔约国都应该自动保护在伯尔尼联盟所属的其它各国中首先出版的作品和保护其作者是上述其他各国的公民或居民的未出版的作品(国民待遇原则)。目前该公约缔约国总数达到176个国家,基本覆盖了世界上所有主流国家和地区。我国也于1992年10月15日成为该公约成员国。
伯尔尼公约对版权的人身权和财产权都做了具体的规定。人身权的保护包括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财产权的保护包括翻译权、复制权、表演权、许可各种手段公开播放其作品的表演和演奏的权利、广播权、公开朗诵权、改编权、录制权、制片权。
《伯尔尼公约》保护作品的范围涉及几类:
1.科学和文学艺术领域内的一切作品,而不论其表现方式或形式如何,诸如书籍、小册子及其他著作;讲课、演讲、讲道及其他同类性质作品;戏剧或音乐戏剧作品;舞蹈艺术作品及哑剧作品;配词或未配词的乐曲;电影作品或以与电影摄影术类似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图画、油画、建筑、雕塑、雕刻及版画;摄影作品以及与摄影术类似的方洼创作的作品;实用美术作品;插图、地图;与地理、地形、建筑或科学有关的设计图、草图及造型作品。但是允许成员国的本国立法只保护上述作品中的一种或多种,公约对作品的范围进行列举规定,既可以统一各国对作品范围的存在差异,避免对作品范围的误解,也可以具有适用的灵活性;
2.翻译作品、改编作品、改编乐曲以及某件文字或艺术作品的其他改变形式都应得到与原著同等的保护,但不能损害原著作者的权利;
3.文字或艺术作品的汇编,诸如百科全书和选集,由于对其内容的选择和整理而成为智力创作品,应得到与此类作品同等的保护,而不损害作者对这种汇集本内各件作品的权利;
4.本联盟成员国可以自行以立法规定涉及实用美术作品及工业设计和模型的法律适用范围,并规定此类作品,设计和模型的保护条件。在起源国仅仅作为平面与立体外观设计而受保护的作品,在其他成员国也可以获得该国给予平面与立体外观设计的特别保护。但如果某成员国没有这种特别保护,则这类作品必须作为艺术作品而受保护;
5.本公约所提供的保护不得适用于日常新闻或纯属报刊消息性质的社会新闻;
6.对于立法条文、行政及法律性质的官方文件,以及这些作品的官方译本的版权保护问题,公约规定由各成员国国内立法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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