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专利的申请类型?
2021-05-27 21:05:22|124|起点商标网
我国的专利保护类型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类。它们不仅在保护的内容不同有所区别,其保护期限、收费标准、应当递交的申请文件种类也不同。因此,在申请专利之前,应当先确定申请哪类专利,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准备。
一般来说确定申请专利的类型,主要是根据发明创造的内容来确定。发明专利能够保护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产品发明可以是对机器、设备、部件、仪器、装置、用具、材料、组合物、化合物等作出的发明创造;方法发明包括制造方法和操作方法,例如对加工方法、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或产品使用方法等作出的发明创造。如果您的发明创造是关于方法发明的,就只能申请发明专利,而不能申请其他专利。
发明和实用新型虽然都可以保护有关产品的发明创造,但是二者的保护对象的范围是不同的。产品发明可以保护所有的产品,包括具有肉眼能够看到的宏观形状的产品和肉眼无法看到的微观形状的产品。而实用新型只能保护那些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发明创造。如果您的产品是组合物、化合物等没有宏观形状的产品,就只能申请发明专利,而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是对产品外观的美化,本身并不涉及技术内容。因此,如果您的发明创造是有关技术问题的,就只能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而不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只有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的新设计,才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从上面的介绍可以看出来,对具有宏观形状的产品的发明创造,发明专 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都可以提供保护。而且,我国《专利法》并不禁止同一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一并提出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只是在发明专利授权之前要求申请人作出选择:是保留发明专利还是保留实用新型专利?就同样的发明创造一并提出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具有以下好处:
1.可以利用实用新型授权快的优点,使发明创造先得到保护,避免他人在发明授权公布后未经许可实施自己的发明创造;
2.发明申请授权时间比较长,可以根据实用新型专利的实施情况,判断保留哪一种专利更为有利,以便利用发明申请在授权时的选择机会来作出选择。
当然,如果是一并递交发明和实用新型的申请,必须是同日同时递交,否则前面的申请会成为后面申请的抵触申请,而如果同时递交两种申请,申请的费用会增加,在财力有限时应当慎重考虑。
一般来说确定申请专利的类型,主要是根据发明创造的内容来确定。发明专利能够保护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产品发明可以是对机器、设备、部件、仪器、装置、用具、材料、组合物、化合物等作出的发明创造;方法发明包括制造方法和操作方法,例如对加工方法、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或产品使用方法等作出的发明创造。如果您的发明创造是关于方法发明的,就只能申请发明专利,而不能申请其他专利。
发明和实用新型虽然都可以保护有关产品的发明创造,但是二者的保护对象的范围是不同的。产品发明可以保护所有的产品,包括具有肉眼能够看到的宏观形状的产品和肉眼无法看到的微观形状的产品。而实用新型只能保护那些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发明创造。如果您的产品是组合物、化合物等没有宏观形状的产品,就只能申请发明专利,而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是对产品外观的美化,本身并不涉及技术内容。因此,如果您的发明创造是有关技术问题的,就只能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而不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只有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的新设计,才能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从上面的介绍可以看出来,对具有宏观形状的产品的发明创造,发明专 利和实用新型专利都可以提供保护。而且,我国《专利法》并不禁止同一申请人就同样的发明创造一并提出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只是在发明专利授权之前要求申请人作出选择:是保留发明专利还是保留实用新型专利?就同样的发明创造一并提出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具有以下好处:
1.可以利用实用新型授权快的优点,使发明创造先得到保护,避免他人在发明授权公布后未经许可实施自己的发明创造;
2.发明申请授权时间比较长,可以根据实用新型专利的实施情况,判断保留哪一种专利更为有利,以便利用发明申请在授权时的选择机会来作出选择。
当然,如果是一并递交发明和实用新型的申请,必须是同日同时递交,否则前面的申请会成为后面申请的抵触申请,而如果同时递交两种申请,申请的费用会增加,在财力有限时应当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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