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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创新中开路 在探索中前行

2021-05-26 05:05:10|172|起点商标网

—— 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18年度报告(高校与科研院所篇)解读之二

中国科技成果转化2018年度报告(高校与科研院所篇)(以下简称《报告》)显示,2017年以来,我国高校与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绩效增长明显提速,创新激励力度明显增强,成果转化能力不断提升,输出技术和服务的能力不断强化,创新趋向活跃,转化效益提高。《报告》同时展示,各地围绕落实有关政策、破解转化梗阻、创新转化模式、提高转化成效,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创造了不少新鲜经验和可借鉴范例。

——政策细化落实,完善转化体系。

《报告》显示,为贯彻落实近年来各级政府出台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政策法规,各地结合自身特点,积极探索出台操作性强、效果好的细化政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渠道不断畅通。

为科技成果转化人才建立专门的职称通道。山东省发布《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对科技成果转化人才的的评价和发展做出专门规定。山东理工大学设立专门的“成果转化型教师”岗位,并制定专门的职称评审标准。上海大学出台《科技成果转化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办法》。湖北等地也出台了类似的办法。

加强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补贴。湖北省出台了《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补贴管理办法(试行)》,从重大科技成果挂牌推广补贴、成果转化服务性收入补贴、二次开发补贴、成果熟化补贴、中介服务活动补贴、年度绩效评价等六个方面对服务机构予以后补助方式的财政支持。

开展技术交易后补助。吉林省正式将技术交易后补助项目列入科技发展计划项目,重点对企业购买高校院所科技成果、技术成果作价入股创立企业、服务技术交易的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和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进行补助。

建立技术市场和成果转化的区域协同发展机制。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建立协同发展机制,探索创新券跨区域使用,促进创新资源互联互通,推动长三角技术市场一体化。

——探索多种模式,撬动机制创新。

围绕激活转化动力、疏通转化通道、打造转化平台、创新高效模式、探索合作共赢、突破政策“禁区”等打通“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的诸多关键瓶颈,各地在成果转化实践中大胆探索,锐意创新,创造了不少值得总结、借鉴和推广的成果转化新模式。

北京大学:“企业长期投资基础研究+专利转让”校企协同创新模式。

2016年,北京大学与神州数码联合成立了“北京大学-神州控股协同创新中心”,由此形成“企业长期投资基础研究+专利转让”的校企协同创新模式。通过开创“企业长期投资基础研究+专利转让”的校企协同创新模式,北大实现了创新链、产业链、资本链的有机链接,打造了集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市场开发为一体的立体化创新研发和成果转化体系。

同济大学:开创“企业+高校+第三方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成果转化模式。

同济大学王占山教授带领的科研团队在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863计划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项目的资助下,通过多年的持续科研攻关,成功解决了超高功率激光装置用Pick-off镜的损伤问题,有力支撑了我国超大型激光装置建设。同时,该技术也有广阔应用前景和巨大市场需求。为解决“满足市场需求”和“攀登技术新高峰”的潜在冲突,在上海高校张江协同创新研究院的服务下,同济大学、润坤(上海)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签署《技术专利转移协议》,将同济大学与该技术成果相关的6项发明专利授权转让,合同金额共计3800万元人民币,创下了同济大学历史上最大额度技术转移合同,也开创了同济大学“企业+高校+第三方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三位一体”技术转移模式。

——激发创新活力,增强转化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是第一动力,人才是第一资源。我国规模庞大的科技工作者队伍,是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最宝贵的资源。近年来,党和国家和各级政府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改革分配制度、调动科技人员创新和成果转化积极性的利好政策。但如何把这些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还有赖于各地基层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创新实体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勇于创新。《报告》显示,许多单位正在这方面做出积极的、富有成效的探索。

上海理工大学破解“先投后奖”与“先奖后投”的路径选择难题。在2015年上海市政府发布了上海科创中心建设“22条”后,上海理工大学决定将第三方机构估值的4件太赫兹技术专利,以无形资产投资成立一家企业,并将所持股份的80%奖励给科技成果完成团队。但具体操作路径却并无先例可循。为解决这一难题,上海市科委邀请市教委、市工商局、市税务局、杨浦区市场监管局、上海理工大学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商讨后认为,根据我国《专利法》,职务发明专利权不能分割给发明人,“先奖后投”存在障碍,而“先投后奖”则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最终一致决定,学校先将职务发明专利作价投资形成股权,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按一定比例奖励给完成团队。

西南交通大学大胆探索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西南交通大学率先探索职务科技成果混合所有制改革,将科技成果所有权的70%奖励给成果完成人。2016年1月19日,《西南交通大学专利管理规定》出台,明确规定学校与职务发明人可按30%和70%的比例共享专利权。截止2018年7月,累计完成分割确权184项。

——改革评价机制,优化评价导向。

评价工作是科技创新工作的风向标,科学、客观、公正的评价体系是正确引导科技人员创新活动的指南针和导航仪。科技部等多部门2003年就出台了《关于改进科学技术评价工作的决定》,近年来,国家也在不断出台相关政策和举措,对科技评价工作进行改革和引导,但由于体制转轨过程中我国科技评价工作积重难返,科技界“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仍比较突出。2018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深化科研"三评"改革意见,要求在优化“三评”工作布局、减少“三评”项目数量、改进评价机制、提高质量效率等方面实现更大突破,基本形成适应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突出质量贡献绩效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从《报告》调查汇总资料看,部分院所对此进行了积极探索,并取得良好成效。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构建产出导向科研评价体系。为激励科研人员创新,研究所将考核周期延长为三年,新考核体系由定量评估与定性评价两部分组成。定量评估重点反映团队特色和投入产出效率。定性评估重点对团队的定位、特色和核心竞争力,重要产出的情况、质量和影响,发展态势、国内外同领域的地位、水平和影响等方面进行评价。通过考核制度的实施,研究所构建了上下一体的战略执行机制,建立了重大产出为导向的科研评价体系,将科研团队而非个人作为考核的基本单元,营造了“尊重人才、信任人才、宽容失败”的文化氛围。同时建立了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有效地提升了科研质量和成果转移转化绩效。2017年,研究所科技成果转化合同金额达到1.81亿元,比2015年成果转化合同金额增长了4.17倍。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建立以科技成果转化为导向评价体系。为有效激励创新、加大应用性科技成果有效供给,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出台了《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关于印发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施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明确规定了科研人员转化科技成果在职称评审时的计分办法。根据规定,该院对科技成果转化实际成交额视同与省级重大科技项目评分基准,并作为科技人员职称评定、岗位聘任和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该规定充分激发了广大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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