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作品可以申请版权登记,哪些作品不能申请版权登记?
哪些作品可以申请版权登记,哪些作品不能申请版权登记?
导读: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2 时事新闻。3 超过保护期限的作品。
关于作品的著作权,也就是版权,我国采取的是自愿登记的制度,著作权人可以为作品办理登记,宣告自己的著作权,当然也可以不办理相关登记。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作品都可以办理版权登记,究竟哪些作品可以申请版权登记?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作品可以申请版权登记
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各类作品均可申请登记。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
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的规定,上述作品的含义是指:
(1)文字作品,是指小说、诗词、散文、论文等以文字形式表现的作品;
(2)口述作品,是指即兴的演说、授课、法庭辩论等以口头语言形式表现的作品;
(3)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
(4)戏剧作品,是指话剧、歌剧、地方戏等供舞台演出的作品;
(5)曲艺作品,是指相声、快书、大鼓、评书等以说唱为主要形式表演的作品;
(6)舞蹈作品,是指通过连续的动作、姿势、表情等表现思想情感的作品;
(7)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魔术、马戏等通过形体动作和技巧表现的作品;
(8)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
(9)建筑作品,是指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形式表现的有审美意义的作品;
(10)摄影作品,是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11)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指摄制在一定介质上,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借助适当装置放映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的作品;
(12)图形作品,是指为施工、生产绘制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以及反映地理现象、说明事物原理或者结构的地图、示意图等作品;
(13)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
二、哪些作品不能申请版权登记
(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3)时事新闻;
(4)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5)超过保护期限的作品。
看完上文的内容后,相信你已经清楚的知道哪些作品是可以办理版权登记的吧,虽然我国采取的是自愿登记原则,但要是能够办理版权登记的话,可以更好的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若你在这方面不幸遇到了法律纠纷的话,可以委托我们起点商标版权登记网站的专业律师来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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