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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作品的词曲版权 如何理解音乐版权?

2021-05-25 11:05:16|275|起点商标网

音乐作品的词曲版权 如何理解音乐版权?

翻唱是否是侵权行为?汪峰在博客里说「当创作者身为音乐著作权协会会员的情况下,他(她)所创作的作品被允许任何人在任何形式的演出,活动(包括商业行为)中,在没有任何监督的情况下任意使用,如果自觉申报商业收入,有邀请方付相关费用给协会,再有协会分配给创作者」的出处在哪里?另外,版权是怎么产生的?比如一个创作者写了一首歌,被另一个人听到以后拿去唱了并且说是自己的,大众怎样区分这到底是谁的?第一个人怎样说明版权属于自己?

音乐作品的词曲版权是受法律保护的,翻唱行为为表演音乐作品,应当取得版权人的授权。但汪峰作品的版权人加入了音乐著作权协会,协会的运作模式是著作权集体管理,也就是表演著作权协会会员的作品,只要按其规定付费即可。相关的依据如下:

1、歌曲的词曲版权人与音乐著作权协会所签订的协议,里面有授权的相关条款

2、音乐著作权协会的章程和其他法律文件,对于使用词曲版权的条件和付费有规定。

3、国务院颁布的 《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这是汪峰博客内容的法律依据。

音乐作品著作权登记工程设计图版权登记流程版权保护著作权法汇编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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