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产品登记和软件著作权登记区别是什么?
软件产品登记和软件著作权登记区别是什么?大家都知道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其他权利人依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很多人认为被开发出来的软件其实也就是一件产品,因此软件产品登记和软件著作权登记也是相同含义,这种想法是错误的。那么软件产品登记和软件著作权登记区别是什么呢?
1、目的的不同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属于权利上的登记,目的在于确权,为今后追究第三方侵权留下足够的证据;
软件产品登记目的在于投放市场,确保拥有一个合法的身份。
2、负责管理和登记的部门的不同
负责管理和登记的部门不一致。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部门为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软件产品登记:国内软件产品登记由各省市软件行业协会予以受理和认定。进口软件产品(含进口软件本地化产品)的登记申请,统一由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受理,最终经信息产业部审查批准后,核发软件产品登记号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并由信息产业部审核备案。
3、保护期限的不同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软件产品登记保护期限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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