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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著作权法中的兜底权利?

2021-05-10 23:05:16|338|起点商标网
关键词:著作权法中的兜底权利 著作权法 权利

如何理解著作权法中的兜底权利?《著作权法》的兜底权利是指其中第10条第1款第17项规定的“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对这些财产权利,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或者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对著作权的民法保护方法主要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那么如何理解著作权法中的兜底权利呢?
著作权法中的兜底权利1、网络直播与兜底权利
网络直播并不在广播权涵盖的范围里。《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网络直播内容是否受著作权保护,取决于其内容是否具有独创性。但一般观点认为,利用jzzzq.com网络进行的直播行为,应该按照《著作权法》第十条第十七款的“其他权利”进行兜底保护。
2、网络实时转播与兜底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
在实践中已有不少案例表明,网络直播不适用信息网络传播权和广播权,但适用《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17项的“兜底权利”。
3、短视频翻唱与兜底权利
短视频翻唱歌曲的行为既不适用信息网络传播权,也不适用表演权,但可以适用《著作权法》的兜底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的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未经许可,通过信息网络提供权利人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构成侵害信息网jzzzq.com络传播权行为。”在短视频中,网络用户所提供的内容既不是权利人的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也不是将歌曲作品内容直接放在网络上,因此无法适用信息网络传播权。
表演权也不适用于短视频翻唱歌曲。我国《著作权法》中将表演权定义为:“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而短视频中的表演不是向现场公众传播,而是单个受众在网络上点击进行播放。
《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17项的兜底权利,就是旨在对《著作权法》未能涵盖的财产性权利进行约束调整,因此短视频翻唱歌曲的行为应被归入“应当由著作权人所享有的其他权利”的调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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