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易引起图片版权纠纷的行为有哪些?
容易引起图片版权纠纷的行为,在现代全民注重知识产权的大环境下,虽然大多数设计师在用图时有版权概念,尽量使用版权明确的图片或素材,但仍然有不少人在图片使用方面有着误解和偏见,那么接下来就和我们一起来看看容易引起图片版权纠纷的行为有哪些?
容易引起图片版权纠纷的行为容易引起图片版权纠纷的行为有哪些?
一、无水印的图片可以随意使用。
根据中国著作权法,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比较常见的网络署名方式为图片角标、图片水印、时间戳等。没有水印,无法得知权利人的身份,并不能使侵权行为得到豁免。
二、未取得版权登记的图片可以随意使用。
根据著作权法,无论是否发表,作品的著作权是自动取得的。版权登记并非取得著作权的必要条件。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
三、搜索引擎检索出的图片可以免费商用。
使用百度、Google等搜索引擎非人工检索方式自动生成的图片资源,百度等搜索引擎公司对其图片的合法授权并未做承诺。搜索引擎在其免责声明中往往明确,通过搜索引擎技术和服务所得的搜索结果链接的网页,以及网页的所有内容,均属于网页的所有者制作和提供。
四、免费网站的图片可以免费用于商业用途。
免费往往是最贵的,此言诚不我欺也。市面上不少网站打着免费图片的旗号,但是网站上的图片存在侵权隐患。该等网站的图片大部分为用户自行上传的。
五、国外网站下载的图片可以放心使用,被发现的概率不大,对方维权成本也高。
从理论角度讲,根据我国签署的《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公约成员国公民作者的作品也同样受到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实践中,不少国外的图片公司已授权国内公司代为维权。
六、我们公司使用图片未产生盈利,可以使用“合理使用”进行抗辩。
著作权法为第三方使用作品御赐“尚方宝剑”——合理使用。合理使用是指不需要经过作者许可同意,也不必向作者支付任何报酬的作品使用形式。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了合理使用的十二种情形。
七、我们公司不“生产”内容,只是内容的“搬运工”。转发包含涉嫌侵权图片的作品,侵权风险不会波及到我们。
创业公司未经原作者许可转发非原创作品本身可能就构成侵权,如果转发时没有署名,侵犯了原作者的署名权;如果注明了出处和署名,未经原作者允许,侵权了原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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