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起点商标网!
24小时服务QQ:2880605093

著作权法的出租权是怎样的?

2021-05-08 12:05:15|186|起点商标网
关键词:著作权法的出租权是怎样的? 著作权法 是怎样

著作出租权,是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享有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但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必要标的的除外。那么著作权法的出租权是怎样的呢?接下来起点商标网就带您一起了解相关知识。

1.著作权人有权出租其作品复制件。

2.著作权人有权许可他人出租其作品复制件,非经著作权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出租其作品复制件,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3.著作权人有权从出租其复制件人那获得一定报酬。

作品复制件是作品与载体的双重结合,作为作品表现形式的载体,绝不是作品的本身,作品复制件本身并不仅仅是单一的有体物,同时也是作品的载体,它虽不是作品本身,但包含着作品,并且作品与载体不可分离。

出租者出租作品复制件,其实质是出租作品。作品复制件是作品和载体的双重结合,当出租者将作品复制件出租时,并非单一的将载体出租,而将作品一同出租了。

作品复制件购买者是无权对作品进行出租的。一般而言,出租权并不受权利耗尽原则制约。换言之,经著作权人同意售出以后,著作权人仍对这些复制件享有出租权。对于购买者而言,其合法购买作品复制件,依法享有对载体的所有权,并取得了对作品欣赏的权利,但并未因为购买作品复制件这个行为而取得对作品的著作权.

起点商标作为专业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很多问题,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知产交易信息请点击 【在线咨询】或添加微信 【19522093243】与客服一对一沟通,为大家解决相关问题。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标签: 著作权法
ti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