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版权损失计算方法有哪些?
软件版权损失计算方法,在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许多种类作品中,计算机软件又有着开发较难、复制极易、经济价值往往大大超过其他许多种类传统作品的特点。那么软件版权损失计算方法有哪些?
软件版权损失计算方法有哪些?
1.根据我国商标法第39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标侵权如何计算损失赔偿额和侵权期间问题的批复》(1985年11月6日)的规定:在商标侵权案件中,被侵权人可以选择下列计算方法中的一种来确定赔偿额,请求赔偿:
(1)被侵权人可以按其所受的实际损失额来请求赔偿。
(2)被侵权人可以将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的利润(指除成本外的所的利润)作为赔偿额。
2.在专利侵权案件中计算损失赔偿额的办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1992年12月29日)的规定,可以有以下3种:
(1)被侵权人可以按其所受的实际损失额来请求赔偿。计算方法是:因侵权人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使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的销售量下降,其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利润所得之积,即为专利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
(2)被侵权人可以将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的利润作为赔偿额。计算方法是:侵权人从每件侵权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所得之积,即为侵权人所得的全部利润。
(3)以不低于专利实施许可合理使用费的数额,推定为专利权人的损失赔偿额。
3.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第1款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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