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作品自愿登记意义的几点探讨
作品登记申请者应当是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所有人及其代理人。接下来起点商标网就与您一起来探讨作品自愿登记办理的意义是什么?
作品著作权自愿登记的主要目的在于有效维护作者、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其一,帮助权利人保存证明其对登记作品享有著作权的有效证明。在作品的利用和传播过程中,以及在解决著作权纠纷过程中,一旦发生需要由著作权人证明其权利人身份的情形,权利人可以及时、方便、快捷地举证。
其二,减轻权利人举证负担,把举证责任转移给对方当事人。因为如果发生著作权纠纷,权利人提交作品登记材料的证据后,对方当事人必须提出足够的、确凿的证据证明登记文件内容不属实,否则将承担败诉的后果。
其三,协助司法机关方便、快捷地取证,以便迅速结案。例如,当软件获准登记之后,登记人可以将源程序的清单交给版权保护中心予以封存,在诉讼中,法院对这种证据一般无需再做查证,可以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其四,配合政府行政部门实施管理和调控,促进文化和软件产业的发展。版权登记工作的一个重要意义就是建立版权信息资源库,政府部门可基于版权信息资源库,对版权产业进行研究分析,从而达到科学管理和决策的目标。
其五,帮助传递版权信息,有助于避免重复创作尤其是软件的重复开发。
其六,促进版权贸易。通过版权登记构建的版权信息资源库,能为版权贸易提供充分、可靠的版权信息,便于版权贸易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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