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著作权转让税收标准是如何规定?
2021-05-06 16:05:07|207|起点商标网
关键词:著作权转让税收标准是如何规定 税收 著作权
著作权转让税收标准是如何规定?著作权的对象是作品,作品的作者却不一定是享有著作权的人,有可能是法人或其它组织。著作权可以通过继承、转让、买卖、赠送等手段获得。那么著作权转让的税收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
著作权转让税收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六)款规定,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同时条例还明确规定,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规定,作者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原件或复印件拍卖取得的所得,应以其转让收入额减除800元(转让收入额4000元以下)或者20%(转让收入额4000元以上)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适用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另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4〕002号)的规定,个人转让著作权,免缴营业税。
起点商标作为专业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很多问题,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知产交易信息请点击 【在线咨询】或添加微信 【19522093243】与客服一对一沟通,为大家解决相关问题。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热门咨询
ti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