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电影还需要注意版权吗?
电影受著作权法保护,如果有人擅自使用电影的,将会被认定为侵权。我国法律对电影这种著作权的保护是有时间的限制的,那么几十年前的老电影还需要注意版权吗?接下来起点商标网就带您一起了解相关知识。
对于几十年的老电影,需要注意的版权问题首先要看具体到什么年代。一般而言,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的保护期限是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几十年前的老电影已经公映超过50年的,除人身权(如署名权)外,那么,就不会有版权问题。
按照规定,我国法律上确定的著作权保护期限如下:
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以及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一般从作品首次发表时开始计算,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但如果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没有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给予保护。
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没有发表的,其著作权不再受保护。
4、合作作品的发表权、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5、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起点商标网提醒,在电影版权还在保护期内,著作权人有权因他人使用其作品而获得经济报酬。因此,要是发现自己的电影被别人拿去播放,首先就要确定还在不在保护期内,要是还在保护期限内的,就可以要求对方拿经济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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