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继承的规定有哪些?
2021-05-05 16:05:56|136|起点商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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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继承的规定,在众多的财产权中,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只是其中的一项,而且是我们不太经常会遇见的一项财产权,那么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继承的规定有哪些?
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继承的规定:
我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对著作权的继承作了下列规定:
第十八条、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第十九条、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由其他合作者享有。
第二十条、作者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
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
第二十二条、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五十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所有人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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