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作品著作权侵权行为认定是什么?
摄影作品著作权侵权行为认定是什么?著作权侵权行为,是指违反著作权法的规定,侵犯权利人依照著作权法所享有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摄影作品著作权中的人身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这些权利是和作者的人身不可分割的权利,主要表现为作者的精神权利。财产权利一般包括获得报酬权、复制权、展览权、发行权、编辑权及整理权等。那么,摄影作品著作权侵权行为认定是什么?
摄影作品著作权侵权行为认定摄影作品著作权侵权行为认定:
1、行为人要有侵犯著作权的侵权事实。
一般来讲,行为人具有未征得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的作品的行为,就是侵权的事实。这种侵权行为既可能是对著作人的人身权的侵犯,也可能对财产权造成的损害,或者二者兼有之。
2、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
行为人的行为,必须是违反《著作权法》的行为。如果其行为属于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他人作品,则因为其不具有违法性,即使未征得著作权人的同意,仍然不能认定为是侵权。著作权法中对作品合理使用是对著作权的一种限制,对被告所实施的行为是否属于合理使用他人作品,就成为著作权侵权行为认定的又一个关键问题。
3、行为人主观有过错。
所谓过错,是指侵权人对其侵权行为及其后果所抱的心理状态,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若行为人不具有主观过错,即使作用了他人的作品,也不能认定为侵权。
另外,在确定侵权行为以后,还要对所控告的违法行为是属于民事侵权行为还是行政违法行为进行区分。有的当事人甚至代理律师在侵权的民事诉讼中,提出属于行政处罚的诉讼请求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在认定对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过程中,还会遇到被告的行为已构成侵权,但原告的权利运用确有瑕疵或者受到一定限制,给最终认定侵权行为带来不利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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