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商标的种类有什么?
2021-04-02 18:04:34|184|起点商标网
集体商标的种类有什么
依据《商标法》第三条的要求,经国家商标局审批申请注册的商标logo为商标注册,包含:产品商标logo、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法律法规上已把这四种商标logo确立区划为商标注册的四个基础种类。
(1)集体商标不属于单独普通合伙人、法定代表人或是其他组织,即归属于由好几个普通合伙人、法定代表人或是其他组织构成的社团活动组织,即说明产品或服务项目来源于自某一集体组织,这一集体能够是某一特殊的公会、同乡会等工业团队或别的集体组织,实际的产品或服务项目的服务提供者以集体成员的真实身份退隐在集体的身后。最能体现其“现有”和“同用”的特性;
(4)集体商标的申请注册、应用及管理方法均应制订统一的标准,详细描述成员的支配权、责任和义务及其期间费用的金额和主要用途并将之公诸于众,集体成员应互相遵循并遭受群众的监管;
(5)集体商标的使用权和所有权不可出让;
(6)当集体商标遭受损害而要求损失赔偿时,应包含集体组织成员受到的损害以内;
(7)当某成员撤出该集体时,他就不可以再应用该集体商标,当某一新成员添加时,他就可以因得到 成员的真实身份而应用该集体商标了,这类成员真实身份是不能出让的,以这类真实身份关联为基本的商标logo所有权也不可出让;
(8)自然地理商标logo能够做为集体商标申请注册。以地理标志做为集体商标申请注册的,其产品合乎应用该地理标志标准的普通合伙人、法定代表人或是其他组织,能够规定参与以该地理标志做为集体商标申请注册的团队、研究会或是其他组织,该团队、研究会或是其他组织理应根据其规章接受为vip会员;不规定参与以该地理标志做为集体商标申请注册的团队、研究会或是其他组织的,还可以正当性应用该地理标志,该团队、研究会或是其他组织没有权利严禁。
依据《商标法》第三条的要求,经国家商标局审批申请注册的商标logo为商标注册,包含:产品商标logo、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法律法规上已把这四种商标logo确立区划为商标注册的四个基础种类。
(1)集体商标不属于单独普通合伙人、法定代表人或是其他组织,即归属于由好几个普通合伙人、法定代表人或是其他组织构成的社团活动组织,即说明产品或服务项目来源于自某一集体组织,这一集体能够是某一特殊的公会、同乡会等工业团队或别的集体组织,实际的产品或服务项目的服务提供者以集体成员的真实身份退隐在集体的身后。最能体现其“现有”和“同用”的特性;
(2)集体商标是以各成员构成的集体为名申请办理申请注册和全部,由各成员一同应用的一项集体性支配权,体现在集体商标的申请办理申请注册上,即规定仅有具备主体资格的集体组织才能够提交申请,由于仅有具备主体资格的集体组织才可以以其集体的单独为名有着专利权;
(3)集体商标体现在商标logo的应用上,主要表现为,集体组织一般不应用该集体商标,而由该组织的成员一同应用;并不是该组织的成员不可以应用;每一个成员都是有公平应用的权利,成员间不会有单位隶属;另外又务必对其集体成员的应用开展监管,并对违背应用标准的成员开展解决;(4)集体商标的申请注册、应用及管理方法均应制订统一的标准,详细描述成员的支配权、责任和义务及其期间费用的金额和主要用途并将之公诸于众,集体成员应互相遵循并遭受群众的监管;
(5)集体商标的使用权和所有权不可出让;
(6)当集体商标遭受损害而要求损失赔偿时,应包含集体组织成员受到的损害以内;
(7)当某成员撤出该集体时,他就不可以再应用该集体商标,当某一新成员添加时,他就可以因得到 成员的真实身份而应用该集体商标了,这类成员真实身份是不能出让的,以这类真实身份关联为基本的商标logo所有权也不可出让;
(8)自然地理商标logo能够做为集体商标申请注册。以地理标志做为集体商标申请注册的,其产品合乎应用该地理标志标准的普通合伙人、法定代表人或是其他组织,能够规定参与以该地理标志做为集体商标申请注册的团队、研究会或是其他组织,该团队、研究会或是其他组织理应根据其规章接受为vip会员;不规定参与以该地理标志做为集体商标申请注册的团队、研究会或是其他组织的,还可以正当性应用该地理标志,该团队、研究会或是其他组织没有权利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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