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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点知产告诉你哪些商标必须注册商标

2021-03-15 18:03:38|145|起点商标网

起点知产告诉你哪些商标必须注册商标


必须注册商标的商品:

一、烟草类产品

我国《烟草专卖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生产、销售。”《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也规定:“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应当使用注册商标。”烟草类产品关系到消费者生命健康及人身安全,我国实行国家专卖专营商品,为保证烟草生产质量,监管烟草来源,国家对烟草类产品实施商标强制注册规定。


二、兽用药品

1988年1月1日施行的《兽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兽药商标应当按照国家商标法规的规定,进行登记注册。注册商标必须在兽药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上标明,并注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注册标记。2004年修订后的《兽药管理条例》取消该条规定。现行的《兽药管理条例》(2016年2月6日)也未再对兽用药品必须使用注册商品作出规定,因此兽用药品也非强制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


三、人用药品

1985年7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一条曾规定规定:“除中药材、中药饮片外,药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但2001年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取消了该条规定。因此,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并未规定人用药品必须实施商标强制注册。

  

为什么这些商品必须进行商标注册呢?

  之所以规定药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是因为药品直接关系到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通过使用注册商标,一方面可以避免不具备条件的企业生产药品,从而监督控制药品企业的生产条件。另一方面可以在日常的监督管理中,对药品的质量进行监督,从而促进药品质量的提高。

  对烟草制品规定必须使用商标则是为了控制烟草制品的生产。烟草生产既能为国家带来巨大的财政收入,也给人民的身体健康带来不利的影响,因此,国家对烟草制品的生产是严格控制,未经批准的产品无法销售(因其无法取得商标注册),从而控制计划外烟厂的建设,进而严格控制烟草制品的生产。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公布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的通知》,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人用药品包括中成药(含药酒)、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烟草制品包括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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