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内容是什么?永定商标转让驳回原因
商标转让内容是什么?永定商标转让驳回原因
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赠送、售卖或转让他人所有和专用的行为。转让注册商标,要在转让后6个月以内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向商标主管机关申请转让注册或评估作价。
永定商标转让内容
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
2、因企业合并、兼并或改制而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移转手续。
3、依法院判决发生商标专用权移转的,也应当办理移转手续。
4、转让商标时需一并转让手头上的近似商标。
办理商标转让或移转应当填写《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自2002年9月15日起,已经申请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也可以申请转让或移转。
永定商标转让驳回原因
1、营业执照未年检
在办理商标转让之前,应该确保商标的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营业执照正常参加年检,进行正常的年报公示。否则,在办理商标转让时商标局可能会驳回该商标的转让申请。
2、商标异议需自证
在公告期时,若转让方因违反国家法律规定被异议时,商标所属人需要对异议作出自证,若不自证或自证不成立的,商标局将驳回商标转让申请。
3、转让方字迹有明显变化
在提交的商标转让需要的资料时,商标局发现被转让的商标在申请时申请人的签字字迹与转让协议上的字迹有明显的变化时,商标局可能要求转让人进行自证,若无法自证的,该商标申请有被驳回的风险。
4、未经过注册人同意转让其商标
商标转让时,以非法手段未经商标所属人同意,私自盗用并转让注册商标的行为,一经发现,商标局将会驳回商标转让申请。私自盗转注册商标是犯罪行为,发现自己的注册商标被盗转应该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同时致电或发函给商标局,终止该商标的转让行为。
5、相同或近似商标没有一并转让
商标转让时,掌握的商标中有与转让商标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商标,需要一并转让。有的转让人持有较多商标,如果商标转让时不慎没有将与转让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一并转让,商标局将驳回转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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