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限制有哪些?永安商标转让限制
商标转让限制有哪些?永安商标转让限制
商标注册人将自己的商标售卖或转让他人所有和专用的行为,就是商标转让。这也是他人能快速获得商标权的办法,但是你知道商标可不是随便转让的吗?商标转让存在哪些限制呢?今天,起点商标小编就为大家科普下相关知识。
一、商标转让限制
1、联合商标不能分割转让。联合商标是同一商标所有人基于经营需要而使用的系列商标,它具有标记近似特征。如果允许将联合商标中的某一个单独转让,也会发生两个商标所有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的情况,造成商品来源混淆。
2、转让注册商标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其转让无效。商标权转让属于要式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成立须依法律要求的形式。当事人自行转让注册商标,应视为无效,商标局可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3、用于两种类似商品的商标,不得单独转让。商标注册中指定该商标可用于两种以上的商品时,如果它们属于非类似商品,可以对每种商品的商标单独转让,但如果它们属于类似商品则应全部转让。
4、已经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不得随意转让。商标注册人已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在许可期内如将其专用权转让给第三人,必须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并且只能在解除原使用许可合同后,才能办理转让注册。
二、商标转让形式
1、合同转让:转让人和受让人之间通过签订转让合同或协议的方式转让注册商标的。
2、继承转让:个人及依法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由法定继承人继受其注册商标的。
3、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商标转让:由法院等公权力机构进行商标归属判决后发生的商标转让。
阅读了上述文章,了解商标转让限制,便可以在有商标转让需求的时候避开这些问题,保证商标转让顺利进行,及早完成哦!
以上是起点小编整理的关于商标转让的相关问题,如果有商标注册、专利申请需要,请咨询企业热线4000-555-251或者点击网站在线客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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