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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商标最好不要组合在一起进行申请?

2021-03-15 11:03:22|144|起点商标网

为什么商标最好不要组合在一起进行申请?

组合商标就是指用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六要素中任何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要素组合而成的商标。

企业在注册商标的时候,除了进行单一元素的商标注册外,还会以商标组合的方式对商标进行注册,但大家却更青睐于商标分开注册,为什么呢?

组合商标“弊大于利”

1、风险增加

组合申请风险更大,分开则反之。当组合申请时,商标局还是会对其分别审查,图形审查一次,文字再审查一次,主要审查申请的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且是否存在与之近似的商标。只要图形或文字有一个没有通过审查,则商标整体将会被驳回。但如果分别申请文字商标和图形商标的话,文字部分被驳回了,图形商标依然可以注册成功;图形部分被驳回了,文字商标依然可以注册成功。

2、使用不便

组合申请使用不方便、不灵活,分开则反之。若组合申请,则使用时必须组合使用,不能拆分,不能换位置;而分开申请则非常灵活,可独立用,亦可随意组合用。如:NIKE、图形、耐克,可以分开,可以组合,对于包装,门头,产品上使用都非常方便,如果组合申请,在鞋子上使用占空非常大,也不美观。

3、降低审查效率

一般说来,商标组合申请的审查速度要比各要素单独申请相对较慢。这是因为,按照商标局的审查规则,组合商标的每一部分都要分开进行逐一审查,不可避免的加大审核的操作过程,从而使单个商标的审查工作量导致审查效率降低。而单独申请则彼此互不影响,在审查的效率上较高些。

4、保护力削弱

组合申请在维权方面不如分开申请更有力度、更便捷。单独注册的商标既可以分开使用,又可以组合使用,在大大提高注册成功的几率的同时,又能增强商标在注册成功后的商标防御能力。分别提出注册后,三个部分都独立而显著,一旦遇到侵权行为,便于维权。

看完本篇文章后,小伙伴们对新罗组合商标申请是否有了更深的了解,如果还有疑问的,可以到起点商标官网询问在线客服,也可以拨打企业热线:4000-555-251进行咨询,我们会为您提供最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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