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风车“金龟子”商标侵权纠纷开庭审理
大风车“金龟子”商标侵权纠纷开庭审理
大风车,陪伴了一代人的童年节目。而节目中的金龟子姐姐更是无数人的童年记忆。“金龟子”真名刘纯燕,这个艺名一直陪伴着她,甚至成了其姓名符号。而如今,“金龟子”这个名称却引起了商标纠纷。
2018年南京一家少儿培训机构将其艺名“金龟子”注册为商标并进行使用,刘纯燕得知后便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宣告“金龟子”商标无效的请求,并获得支持。“金龟子”商标的注册人李某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月17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李某与刘纯燕均到庭参加了诉讼。在庭上双方分别阐述了各自观点。
原告李某表示:大家听到“金龟子”的第一反应是昆虫,而刘纯燕作为节目主持人或配音演员,其“金龟子”艺名知名度体现在影视娱乐领域,远远未达到教育领域的地步。且自己经营的教育机构十几年,已具有一定知名度。
刘纯燕表示:自己从1992年开始,就使用“金龟子”作为其艺名来主持节目,“金龟子”作为自己多年宣传和使用的艺名,相关公众、媒体已经将“金龟子”作为其姓名符号,甚至比自己本名刘纯燕更广为知晓。
被告国家知识产权局辩称,根据刘纯燕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金龟子”是其艺名,且在诉争商标申请日之前在教育、娱乐领域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并与刘纯燕建立了较为稳定的关系。李某未经授权,将与刘纯燕艺名“金龟子”相同的文字申请注册商标,具有不正当利用他人姓名实现经济利益的目的。因此,诉争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其所标识的服务与刘纯燕具有某种特定关联,从而损坏刘纯燕享有的在先姓名权。据此,诉争商标应予宣告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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