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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转移类型有哪些?厦门著作权转移方式

2021-03-13 17:03:36|273|起点商标网


著作权转移类型有哪些?厦门著作权转移方式

对于著作权转移的问题,引发著作权转移的原因有很多种,这也造成了转移方式各有不同。那么,著作权转移类型都有哪些呢?又有哪些转移方式?起点商标小编为您逐一解答。

一、著作权转移类型

1、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享有的除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具有人身属性的权利之外的权利,在法律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2、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享有的除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具有人身属性的权利之外的权利,在法律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

3、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二、著作权转移方式

1、无偿转移

著作权的的无偿转移是指非市场交易性质的转移,主要是指,通过继承、遗赠的方式,使著作权人享有的著作权转移至非著作权人,这种转移一旦完成,原著作权人享有的著作权即行终止,原来的非著作权人则成为继受著作权人。

2、法定转移

《著作权法》第19条第1款规定:“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本法第10条第1款第5项至第17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在著作权人死亡时著作权被视同一般财产成为被继承或被遗赠的客体。被继承、遗赠的只是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至于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

以上就是起点小编为您解答的关于著作权转移类型及转移方式的问题。相信通过本文的阅读,大家对于此类问题有了更深的了解。其实在现实生活中,著作权转移过程中还是会碰到许多问题,大家可要耐心积极的处理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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