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安区文学版权被侵权怎样判断?
晋安区文学版权被侵权怎样判断?
在日常生活中,文学版权的侵权经常会碰到。那么,对于这些侵权我们该怎样判断呢?下面起点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文学版权侵权怎么样判断?
根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有以下行为的可认定为侵权行为,并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3、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4、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5、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6、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8、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阅读本文后相信大家都明白了文学版权侵权的判断标准,学会了判断才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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