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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中的复制权是什么?永春复制权特征

2021-03-13 12:03:18|371|起点商标网

著作权中的复制权是什么?永春复制权特征

著作权中存在着复制权,而对于复制权很多人肯定很陌生。为此,起点小编将带来对于著作权复制权特征的知识。希望大家通过本文能学习了解到相关知识。

一、著作权复制权是什么?

复制权是著作权法上的概念,是著作权财产权利中重要的一项权能复制是使作品能够广泛传播和使用的重要手段,因而作者著作权集中体现在行使复制权上。

著作权法规定:“复制权,是指以印刷、复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成一份或多份的权利”。复制有广义、狭义之分。

二、复制权特征

  1、复制权主体是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

  2、复制权客体是经作者创作的作品。

3、复制权的内容包括著作权入所享有的将作品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制作成一份或多份以再现作品的权利。

三、复制权保护期限

1、公民作品的复制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合作作品的保护期为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作品的著作权(署名权除外)复制权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是,自作品完成创作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将不再受到保护。

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的复制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12月31日,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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