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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阳著作权保护与不保护对象究竟有哪些?

2021-03-13 12:03:09|290|起点商标网

建阳著作权保护与不保护对象究竟有哪些?

现在信息传播技术越来越成熟,信息传播速度也是越来越迅速。这使得无数的作品通过传播遭到侵权。著作权的侵权为何屡禁不止?我们首先要先了解下著作权保护与不保护的对象都有哪些。下面,有起点小编为大家科普。

一、著作权保护的对象

1、文字作品

2、美术、建筑作品

3、计算机软件

4、口述作品

5、摄影作品

6、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7、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8、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二、著作权不保护对象

1、不具备作品实质条件,主要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2、时事新闻(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中的时事新闻,是指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报道单纯事实消息。)

3、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4、著作权受国家法律的保护,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擅自使用、照抄、仿冒作品等行为,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都将受到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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