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原则!
晋江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原则!
在年轻人的世界里,追剧是“必备技能”,一年365天,各种影视作品层出不穷。不过很多人并不会去注意到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因此,起点小编就在本文为大家介绍介绍相关知识吧。
一、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原则
1、单独剧照构成作品
小说、戏剧和一般电影中的角色,通常由人扮演,虽然有化妆,有独特的形象,但本身不构成作品。而剧照,作为单独镜头,构成作品。
2、截屏的单张作品可认定为摄影作品
1、将视听作品截屏取得的单张作品认定为摄影作品,并给予著作权保护。
2、电视剧作为一种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其独创性固然体现在动态图像上,但动态图像在本质上是由逐帧静态图像构成。简而言之,各帧静态图像虽不是静态拍摄完成,但也体现了摄录者对构图、光线等创作要素的选择与安排,体现出了独创性。故应当将视听作品中截屏取得的单张作品认定为摄影作品,并给予著作权保护。
3、简介、截图不能认定构成作品侵权
在影视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中,为比对被诉侵权作品与权利作品是否具有同一性,著作权人应甄别不同资源传播方式,采取不同的取证方法,确保证据能够体现被诉侵权作品具体内容,仅凭文字简介、影片截图等内容,不能认定被诉链接资源即为权利作品。
以上是起点小编整理的关于影视作品著作权保护的相关问题,如果有任何著作权问题,请咨询企业热线:19180581726或者点击网站在线客服咨询。
起点商标作为专业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很多问题,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知产交易信息请点击 【在线咨询】或添加微信 【19522093243】与客服一对一沟通,为大家解决相关问题。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