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载体的南安作品著作权可以转移吗?
著作权转让是将著作权的所有权益转让给他人。不过对于有载体的作品,其著作权的转移该如何处理呢?是否可以转移呢?想要了解这些问题,欢迎阅读起点小编整理的内容。
像美术作品,属于有载体的作品,所以一般涉及的著作权有两种:
一种是财产所有权,即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谁拥有原件,谁就是原件财产权的所有人;
另一种是著作权,著作权是依创作或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是对作品这种智力成果的拥有,而不是指拥有该智力成果的载体。
作者对作品著作权的拥有与所有人对作品原件的拥有这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权利,因而原件所有权的转移并不等同于作品著作权的转移。
《著作权法》第18条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这就是说,美术作品著作权中的作品原件的展览权是随作品所有权转移的。之所以如此规定主要是因为:作品原件转移后,一来因所有权的不断转让,很难找到原件在哪里;二来如果展览权仍由著作权人行使,就会和原件所有人的财产权发生冲突。同时,美术作品的原件所有人也往往有展览原件获取经济报酬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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