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著作权诉前财产保全有哪些措施跟规定
2021-03-13 09:03:57|228|起点商标网
同安著作权诉前财产保全有哪些措施跟规定
当著作权人能够证明他人的侵权事实行为,可以在起诉前申请财产保全措施。那么具体有哪些措施跟规定呢?一起来看下!
一、著作权财产保全措施跟规定
1、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2、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3、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
4、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5、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保全的范围应当限于当事人争议的财产,或者被告的财产。对案外人的财产不得采取保全措施,对案外人善意取得的与案件有关的财产,一般也不得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数额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作担保的,采取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解除财产保全。
6、人民法院对有偿还能力的企业法人,一般不得采取查封、冻结的保全措施。已采取查封、冻结保全措施的,如该企业法人提供了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或者可以采取其他方式保全的,应当及时予以解封、解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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