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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网络知识产权,企业应提前商标预防、侵权追究

2021-03-13 07:03:08|263|起点商标网

       据悉,北京第三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称“第三纪公司”)因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害,已经将涉嫌侵权人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多公司”)诉至法院,另外还在多家手机应用商店上投诉了华多公司发布的“欢聚宝App”涉嫌侵权。

        据了解,第三纪公司2013年申请“欢聚宝”商标通过国家商标局审查获准注册。第三纪公司开发并运营了欢聚斗地主、欢聚锄大地、欢聚网页游聚合平台、欢聚宝手游分发平台等产品。华多公司2012年开始使用“欢聚时代”的名称,后设立了“欢聚宝”支付平台,以网页版和App版两种形式为用户提供YY直播平台和多玩游戏网的充值消费服务。此时第三纪公司早已经拿到“欢聚宝”的商标注册证。

       华多公司2015年底多次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撤销第三纪公司持有的“欢聚网”注册商标,理由是“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今年4月,第三纪公司对“欢聚宝”商标被侵权的行为进行维权。由于欢聚时代肆无忌惮的侵权行为,第三纪公司的正常经营几乎陷入停顿。

       对于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全球都在努力。美国通过版权法、互联网法及软件专利来对网络知识产权进行保护,另外,还利用行政程序和仲裁制度保护网络知识产权。日本则建立强大的知识产权侵权应对机制并完善立法和各项保护制度,严格打击和取缔网络侵权行为。目前,中国已经加入了众多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上已经实现与国际接轨。

        在网络知识产权纠纷中,创业企业自身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足、保护力度不够,很容易遭遇互联网侵权却得不到有效救济。起点商标告诫企业,及早注册商标,完善自身的知识产权管理,一旦遭遇侵权,利用法律武器,通过投诉、诉讼等救济方式进行维权。企业要在知识产权方面做到“提前预防、侵权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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