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起点商标网!
24小时服务QQ:2880605093

关于机构改革过渡期统一开展专利商标等申请相关事宜使用印章及文书有关事项的公告(第267号)

2021-03-13 06:03:27|223|起点商标网

转发(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

关于机构改革过渡期统一开展专利商标等申请相关事宜使用印章及文书有关事项的公告(第267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二六七号

        根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及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要求,重新组建后的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等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完成转隶工作。为保证机构改革过渡期间相关工作平稳有序、正常开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8年6月8日零时起,商标注册证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印章;商标申请、受理、审查、异议、评审及行政诉讼等程序中的流程及文书格式暂不改变,相关文书加盖原机构印章作为代章;商标行政复议流程及文书格式暂不改变,相关文书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复议专用章。

        二、自2018年6月8日零时起,原产地地理标志的受理、批准及核准公告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印章。

        三、自2018年6月8日零时起,专利证书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印章;专利申请、受理、审查、复审、无效宣告、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等程序中的流程及文书格式暂不改变,相关文书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应业务用章。

       四、自2018年6月8日零时起,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印章;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申请、受理、审查、登记及撤销等程序中的流程及文书格式暂不改变,相关文书加盖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应业务用章。

      按照《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总体进度安排,过渡期结束后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8年5月28日



起点商标作为专业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很多问题,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知产交易信息请点击 【在线咨询】或添加微信 【19522093243】与客服一对一沟通,为大家解决相关问题。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标签:
ti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