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著作权质押需要符合的法律规定
2021-03-13 03:03:34|175|起点商标网
想要将著作权进行质押,就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才可以。那么,著作权质押需要符合哪些法律规定呢?
一、著作权质押规定
1、著作权出质人必须是合法著作权所有人。著作权为两人以上共有的,出质人为全体著作权人。中国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向外国人出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2、质权人不得擅自使用已出质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的目的只是债权的担保,而非供质权人使用,如果质权人未经同意而使用这些权利,则构成侵权。
3、出质人出质后,不得擅自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已出质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如果出质人经质权人同意,则可以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出质人所得的转让费或许可使用费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向与质权人约定的第三人提存。
4、以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到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合同自《合同登记证》颁发之日起生效。
5、被担保债权因清偿、抵消等原因消灭后,质权人应协助出质人到登记机关办理合同注销登记。
起点商标,专注于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版权登记等知识产权业务。如果有任何需求,欢迎咨询企业热线:19180581726或者点击网站在线客服咨询。
起点商标作为专业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很多问题,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知产交易信息请点击 【在线咨询】或添加微信 【19522093243】与客服一对一沟通,为大家解决相关问题。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热门咨询
ti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