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著作权保护对象都有哪些?赶紧了解
申请人申请著作权登记,就是为了获得法律保护。那么,著作权保护的对象都有哪些,你是否了解过呢?小编为大家归纳了如下内容,不知道的赶紧了解下吧。
一、著作权保护对象
1、作品的主体
首先,作品的权利由作者及相关权利人享有。在无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在作品或者制品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的权利人。关于作者的认定,通常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1)具有创作能力
(2)具有创作作品的行为
(3)创作完成了著作权意义上的作品
另外,作品的主体类型既可以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可以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区别在于是否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
2、作品的类型
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种类包括下列作品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3、作品的法律属性
构成作品的第一个要件是必须具有独创性。这是作品的本质属性,也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基础条件。
“独”要求作品必须由作者独立完成,而非抄袭他人之作;“创”是智力劳动的成果,要求智力创造结果和已有知识相比在表现上存在着差异,至于它是否是已有知识的再现并不重要。
其次必须具有表达性。创作的智力成果除须为思想或感情之表现外并有一定的表现形式,体现了作者的个性,反之没有体现作者的个性,就不具有创作性。
最后必须具有可复制性。即可以以某种形式固定在一定的物质载体上加以复制,被人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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