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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的商标被他人提出异议怎么办?建议积极进行异议答辩

2021-03-12 21:03:11|154|起点商标网

      大家都知道商标注册的在经过商标局受理和审核后,最后一个关卡就是商标初审公告了,初审公告期为3个月,如果在这3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商标异议,商标就能顺利注册成功;那么商标被提异议怎么办?这时候商标申请人就需要在限定期限内进行商标异议答辩了。

      什么是商标异议答辩?

      商标异议答辩指的是商标申请人在商标申请进入初审公告后,申请注册商标被他人提出异议,为了保障商标注册成功针对他人提出的异议理由作出的书面形式的辩驳的法律行为。

      商标异议答辩期限

      当商标局在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会将商标异议人的异议申请书、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等的副本送交商标申请人(也成为被异议人),商标申请人需要在收到《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答辩申请材料,如果在限定期限内没有作出书面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利,异议程序照常进行。

      商标异议答辩所需材料

      1、商标被异议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公司营业执照或个人身份证、个体户执照;

      2、商标异议答辩通知书原件及信封原件;

      3、商标异议答辩申请书;

      4、商标异议答辩的商标证据目录及材料;

      5、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还需提供商标代理委托书。

      商标异议答辩办理途径

      1、委托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被异议人自行将材料邮寄到商标局或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办理。

      商标异议答辩裁定

      提交商标异议答辩申请后,商标局会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经过调查核实后,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2个月之内作出异议裁定,并将异议裁定书书面通知异议人与被异议人,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如果异议理由不能成立,后经初步审定的商标予以注册;如果异议理由充分,异议成立,那么申请商标将不予注册,如果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继续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商标不予注册复审。

      商标异议答辩因为进行专业组织材料编写申请书等材料,如果您的商标在初审公告期被其他人提出商标异议,建议委托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进行商标异议答辩。起点商标知识产权拥有超过十年经验的商标代理人,商标异议答辩经验丰富,能够帮您维护自身权益,顺利获得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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