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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襄阳版权中,有哪些特殊归属作品?

2021-03-12 19:03:57|290|起点商标网

在版权中存在着一些特殊归属作品,他们都有哪些?特殊归属在哪里呢?不懂的小伙伴,看看本文给各位整理的资料吧。


一、版权的特殊归属

1、合作作品

(1)合作作者认定条件:

共同创作行为——共同对作品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直接参与了创作活动

共同创作合意——必须具有共同创作的意思表示

职务作品(与项目有关工作时不算职务作品)


2、职务作品

(1)职务作品权利归属两种情况

①一般权利归属(职务作品的作者两年内优先)

a.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其权利归作者享有。

b.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

C.但该优先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即: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②特殊归属:特殊的职务作品


3、委托作品

(1)委托作品,是指委托人向作者支付约定的报酬,由作者按照其意志和具体要求而创作的特定作品

(2)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即作者。


4、汇编作品

(1)汇编作品权利归属

汇编他人的作品须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汇编时汇编人应该尽到谨慎注意的义务,尊重原作品的著作权和其它权益

汇编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其他材料,对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为具有独创性的作品的,该作品的著作权由汇编权人享有


5、影视作品的作权电视不算

(1)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电影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

(2)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原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独自行使其著作权


6、演绎作品

(1)演绎作品著作权的归属

①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校

②对原作署名,支付报酬

③第三人在使用演绎作品时,应征求原创作品著作权人与演绎著作权人的同意。


7、匿名作品

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持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作者身价确定后,由作者或其继承人行使著作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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