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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著作权限制中执行公务使用的要件!

2021-03-12 19:03:40|192|起点商标网

著作权限制中,合理使用的第7种情形是国家机关执行公务的使用。那么使用的要件是什么呢?随起点小编往下看。


一、著作权限制执行公务使用要件

1、主体限于国家机关

国家机关是指从事国家管理和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在我国,国家机关包括: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各级法院、各级检察院、地方政府,对于各级军队及中国共产党各级委员会也可视为国家机关。


2、目的是执行公务

公务是指法律规定的各国家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国家机关执行公务通常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国家机关自行执行公务;另一种是国家机关授权或委托其他单位执行公务。


3、合理范围

国家机关应当在合理范围内使用他人的作品。所谓合理的范围应当是以执行公务所必须或者无可代替为限度。例如,将他人的作品印制在政府的手册上,办公楼院墙的宣传栏上,接待用的一次性纸杯上等等,并没有达到习惯上认为的“必要”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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