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规范小技巧,企业进来学习一下
商标注册成功后一定要规范进行商标使用,否则将不能作为商标有效使用证据,当他人对于注册商标提出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或者注册商标无效申请时,商标持有人将不能进行有效的回击,甚至可能因此丧失该注册商标。起点商标在之前有和大家普及过什么是有效的商标使用证据(详见《商标注册成功后别掉以轻心,记得保存商标使用证据》),今天来和大家聊聊什么样的商标使用规范的几个要点,不能作为有效的使用。
以下商标使用规范是不合格的,不能作为有效使用证据:
1、商标注册信息的公布或者商标注册人关于对其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的声明
比如商标持有人将商标注册信息在网站、电视、报刊等媒介上进行公布,声明侵权必究等等信息等是不能构成商标有效使用证据的。
2、未在公开的商业领域使用
当注册商标使用没有在公开的商业领域内使用,只是私下使用的时候,不作为商品宣传流通使用,都不能作数。
3、仅作为赠品使用
有些企业可能喜欢先将自己的LOGO注册商标用作公司内部宣传,仅作为赠品或者内部使用的时候,也是不能作为有效的商标使用证据。
4、仅有转让或许可行为而没有实际使用
当在报纸及媒体上宣传的是转让商标转让权或者是以招商广告的形式进行注册商标使用的时候,其实商标持有人并没有真正使用该注册商标,这样的广告宣传同样不能作为商标使用有效证据。
5、仅以维持商标注册为目的的象征性使用
要知道商标三年不使用并不是说连续三年都需要使用,有些商标持有人为了保留自己的商标,会象征性的进行使用,在日常并没有大规模使用,这样也是不行的。
6、其他不规范的商标使用
有以下的几种情况时,也属于不规范使用情况:授权给他人使用未进行商标许可备案,被许可人的注册商标使用是不能作为商标持有人的商标有效使用证据的;当商标持有人主体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或转让时,还是以之前的方式进行商标使用,也是不能成为商标持有人的有效使用证据。
所以商标使用规范很重要,想要将注册商标长长久久使用下去,并打造成为百年品牌,一路上要做的努力可不能少。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商标使用及商标管理的知识,欢迎持续关注起点商标知识产权板块咨询,有疑问也可以随时联系我们进行了解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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