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商标被人提出异议,如何进行答辩?
漳州商标被人提出异议,如何进行答辩?
商标异议答辩是指商标异议案的被异议人在法定期限内对异议理由以书面形式进行辩驳的法律行为。那么我们该如何进行商标异议答辩,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商标异议答辩申请步骤有哪些?
1、提出异议:填写《商标异议书》,写明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号、提出异议的理由。如认为被异议的商标与本异议人已注册的使用在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还应填写异议人注册商标的商品类别、商标名称、注册号等。2、通知答辩: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三十天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异议人在限期内未作出答辩的视为弃权,不影响异议程序进行。
3、补正(非必经流程):商标局在收到异议申请后,如果发现异议申请书件中存在问题需要补正的,将向异议人或商标代理机构寄发补正通知,限期补正。
4、做出裁定: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
商标异议答辩的证据材料明细
1、商标设计理念及其独创性、使用情况(知名度)
2、企业简介
3、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荣誉或在行业内的排名情况
4、企业最近三年的合同和票据
5、企业对外宣传的媒体报道或图片广告(具体到合作媒体、并提供合作合同及票据)
6、企业产品的外观彩图
7、最早使用此商标的证明材料
8、其他可证明企业产品知名度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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