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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这些情况,湖北商标转让无法办理!

2021-03-12 14:03:48|155|起点商标网

商标权人有权将其拥有的商标转让给他人,但并非所有商标转让都可以成功办理。当有以下几种情况时,你的商标将不能办理转让哦,赶紧瞅瞅!

一、商标转让无法办理的情况

1、用于两种类似商品的商标,不得单独转让。商标注册中指定该商标可用于两种以上的商品时,如果它们属于类似商品则应全部转让。允许此类商标分割移转,就会违反商标法的规定,造成同一商标在类似商品上有两个商标注册人同时使用,从而发生不同厂家商品混淆。

2、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不得随意转让。商标注册人已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在许可期内如将其商标专用权转让给第三人,必须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并且只能在解除原使用许可合同后,才能办理转让注册。

3、转让注册商标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其转让无效。商标权转让属于要式法律行为,其行为的成立须依法律要求的形式。当事人自行转让注册商标,应视为无效,商标局可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

4、联合商标不能分割转让。联合商标是同一商标所有人基于经营需要而使用的系列商标,它具有标记近似特征。如果允许将联合商标中的某一个单独转让,也会发生两个商标所有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标的情况,造成商品来源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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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商标转让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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