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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四川商标无效申请的条件及材料

2021-03-12 14:03:12|199|起点商标网


提出四川商标无效申请的条件及材料

已注册的商标在注册五年之内,如果发现存在侵犯在先权利、产生不良影响等可以向商评委提出商标无效申请。那么具体的条件及材料是什么呢?

一、提出商标无效申请的条件

1、商标中含有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形状。其具体包括情形如下:

  第一种是使用《商标法》第十条禁止使用标志的商标。

  第二种是使用《商标法》第十一条禁止作为商标注册标志的商标。

2、以欺骗手法或其他不正当手法注册成功的。具体包括情形如下:

  第一中是以欺骗手段取得商标注册的。所谓欺骗手段,是指申请人采取虚构、隐瞒事实真相,或者伪造申请书及有关文件等方式,取得商标注册。

  第二种是以其他不正当手法商标申请注册成功的。所谓以其他不正当手法,一般是指申请人采取欺骗手法以外的其他不正当手法,如通过给经办人好处等方式,取得商标注册。

二、商标无效申请所需材料:

1、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

2、商标无效宣告相关申请书件

3、商标代理委托书

4、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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