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起点商标网!
24小时服务QQ:2880605093

宁波商标异议的相对理由与绝对理由

2021-03-11 19:03:34|162|起点商标网

商标注册在经历初审公告期间,会有被他人提起异议的可能。虽然在公告期中,任何人可以对其提起异议,但必须有正当理由才行哦。那么问题来了,商标异议中的相对理由与绝对理由具体有哪些呢?让起点小编来告诉你。

一、商标异议相对理由

1、侵犯驰名商标的。

2、商标近似的。

3、侵犯他人在先特殊标志权的。

4、滥用地理标志,致使公众产生混乱的。

5、侵犯他人外观设计专利权或者著作权的。

6、代理人或代表人未经授权,以自己的名义将被理人或被代表人的商标申请注册的。

7、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二、商标异议绝对理由

1、缺乏显著特征的商标。

2、缺乏显著特征的立体商标。

3、违反法律规定的禁止使用条款。

专业的代理机构可以帮您把关知识产权,做好知识产权布局保护!如果有任何需求,欢迎咨询企业热线:19180581726或者点击“起点商标”网站在线客服咨询。



起点商标作为专业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很多问题,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知产交易信息请点击 【在线咨询】或添加微信 【19522093243】与客服一对一沟通,为大家解决相关问题。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标签: 商标保护商标申请
ti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