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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号用到的网络图片会侵权吗?

2021-03-09 16:03:40|110|起点商标网
        微信公众号具有很多的功能,而其中一个功能是进行宣传,而通过公众号进行宣传的,要注意防范侵权的行为,我国对著作权保护是越来越重视的,那么公众号用到的网络图片会不会侵权?下面由版权登记公司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公众号用到的网络图片会侵权吗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公告号用到网络图片时,如果未经图片所有权人同意而使用的,是会构成著作侵权的,要承担债权的责任。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七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八)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十)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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