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质押登记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著作权质押登记的程序
著作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而其权利所有人则对他所有的知识产权享有质押权。而质权登记就是行使质押权。著作权出质人必须是合法著作权所有人。著作权为两人以上共有的,出质人为全体著作权人。中国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向外国人出质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以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到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合同自《合同登记证》颁发之日起生效。
《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
第二条 国家版权局负责著作权质权登记工作。
第四条 以著作权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质权合同,并由双方共同向登记机构办理著作权质权登记。出质人和质权人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
第六条 申请著作权质权登记的,应提交下列文件:(一)著作权质权登记申请表;(二)出质人和质权人的身份证明;(三)主合同和著作权质权合同;(四)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五)以共有的著作权出质的,提交共有人同意出质的书面文件;(六)出质前授权他人使用的,提交授权合同;(七)出质的著作权经过价值评估的、质权人要求价值评估的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价值评估的,提交有效的价值评估报告;(八)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提交的文件是外文的,需同时附送中文译本。
第八条 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受理。提交的材料不齐全的,登记机构不予受理。
第九条 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予以登记,并向出质人和质权人发放《著作权质权登记证书》。
第十条 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日内通知申请人补正。补正通知书应载明补正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构不予登记:(一)出质人不是著作权人的;(二)合同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三)出质著作权的保护期届满的;(四)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五)出质著作权存在权属争议的;(六)其他不符合出质条件的。
二、办理软件著作权质押登记需要的材料
当事人申请著作权质权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1、著作权质权登记申请表;
2、出质人和质权人的身份证明;
3、主合同和著作权质权合同;
4、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5、以共同著作权出质的,提交共有人同意出质的的书面文件;
6、著作权出质前授权他人使用的,提交该著作权的授权合同;
7、出质的著作权经过价值评估的、质权人要求价值评估的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价值评估的,提交有效地价值评估报告;
8、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提交著作权登记证书;证明文件是外文的,需同时提交中文译本。)
三、登记机构不予和撤销登记的情形
1、登记机构不予登记的情形:
(1)出质人不是著作权人的;(2)合同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3)出质著作权的保护期届满的;(4)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5)出质著作权存在权属争议的;(6)其他不符合出质条件的。
2、登记机构撤销登记情形:
(1)登记后发现有《著作权质权登记办法》第十二条所列情形的;(2)根据司法机关、仲裁机关或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生效裁决或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撤销的;(3)著作权质权合同无效或被撤销;(4)申请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者以其他手段骗取著作权人质权登记的;(5)其他应当撤销的。
起点商标作为专业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很多问题,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知产交易信息请点击 【在线咨询】或添加微信 【19522093243】与客服一对一沟通,为大家解决相关问题。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