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你不知道的几大误区之二
上一篇我们介绍了【专利申请】你不知道的几大误区之一,这时候我们就来说说【专利申请】你不知道的几大误区之二。
误区四:一项技术成果只能申请一类专利。
部分发明人认为一项专利技术成果一次只能申请一类专利,即申请发明专利或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都之能是一个。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类型有三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一项产品发明是可以同时申请多种专利的,不同的方案也可以同时申请实用新型或发明专利。
误区五:专利申请是保护技术成果的惟一方法。
这是因为很多人对技术成果保护的方法含糊不定。请看这两种方式:申请专利通过法律加以保护和通过技术秘密由技术持有人自己加以保护,两者各有好坏。如某项技术成果申请了专利,当某人发生侵权时,可以通过法律的强制性制裁侵权人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不利之处就是必须完全公开技术方案,这也就给别人提供了在此技术方案基础上进一步研发的机会。
误区六:得到了专利证书就获得了有效的专利权。
这是多数专利人的普遍得知识盲区。在我国知识产权局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不进行实质审查,就算在你申请之前已经有人就相同的技术方案申请过相同的专利,你的申请也有可能被批准申请。如没有人提出异议,你申请的专利权会维持下去。如果有人对你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那你的专利会百分之百地被无效掉。就发明专利来说,虽然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它要进行过实质审查,但谁也不能保证在发明专利审查部门的文献资料都检索过。你所得到专利证书并不代表你的专利是真正有效的,只是代表着国家知识产权行政机关对该专利申请的批准。下一篇为你介绍:【专利申请】你不知道的几大误区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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