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起点商标网!
24小时服务QQ:2880605093

关于在马德里体系申报中指定加拿大的重要说明

2021-01-30 19:01:35|130|起点商标网
自2019年6月17日以来,可以通过马德里体系在提交国际申请或在领土上扩展现有国际注册时指定加拿大。一旦加拿大知识产权局(“ CIPO”)收到将商标保护范围扩展到加拿大的请求,就所有意图和目的,该申请将被视为直接在加拿大提交。因此,适用有关申请人与CIPO之间的通信的加拿大商标法规。

《实施细则》允许申请人自我代理,但如果申请人希望任命其他任何人在CIPO之前代表他们,则该人必须是《商标实施细则》中定义为名称在商标清单上的人的商标代理人。由CIPO维护的代理商-即已通过加拿大商标代理人资格考试的加拿大居民,或根据该国法律被授权充当商标代理人的另一个国家的居民,并且该人在CIPO名单中的地位一直保持。如果该代理人不居住在加拿大,则必须指定加拿大代理人作为联合商标代理人。

该条例适用于所有申请,包括《马德里议定书》对加拿大的领土延伸。出于礼貌,CIPO目前正在写信要求扩展领土的任何代表,建议将所有信函,包括审查函,异议信函和注册确认书,仅发送给申请人,而不是发送给代理人。通过世界知识产权局提出的领土扩展请求,除非该代表也是居住在加拿大的加拿大商标代理。

建议在通知根据《马德里议定书》将保护范围扩大到加拿大的请求后,尽快任命加拿大商标代理人,以确保申请人收到与加拿大扩展申请有关的所有CIPO和第三方来文,并确保他们充分了解此类通信和相关截止日期的影响。此外,加拿大代理商可以就商标许可,使用和可注册性的各个方面提供建议。理想情况下,应在指定加拿大人之前任命加拿大人代理人,以提供有用的提示,使注册更成功且更具成本效益。


起点商标作为专业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很多问题,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知产交易信息请点击 【在线咨询】或添加微信 【19522093243】与客服一对一沟通,为大家解决相关问题。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标签: 移民
ti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