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新零售6层代理涉嫌传销,商标使用被指傍名牌
2021-01-30 18:01:59|267|起点商标网
来源:新京报
仅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小雅就坐到了“光明新零售皇冠大区”的位置。面对微信上咨询项目的新人,小雅随手发去一条截屏,上面写着“中国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介绍”,同框的还有光明集团、光明乳业、“光明新零售”产品各自所用的商标。
小雅不知道的是,9月15日,光明乳业官方微信发布了一条澄清声明,称公司及各子(分)公司未推出过“光明新零售”“膳纤饮”“清清饮”“亚麻籽膳食粉”等宣传内容及产品,也未与该产品的生产商、销售商建立合作关系。
一时间,光明新零售有限公司被推上风口浪尖,其背后的多层级代理模式及涉嫌“傍名牌”的操作方式浮出水面。
9月16日,光明新零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德坤回应新京报记者称,“光明新零售”及其使用的“光明Brilliant”商标与光明食品集团、光明乳业没有关联,代理商的相关宣称非公司行为。
光明乳业澄清与其无关
9月15日,光明乳业官方微信发布声明称,近期有消费者反映,在微博、微信以及网购平台等渠道上出现“光明新零售”“膳纤饮”“清清饮”“亚麻籽膳食粉”等宣传内容及产品,产品宣传链接及产品包装中出现“光明”字样及Logo。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光明乳业声明,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并未推出此类产品,也未与该产品的生产商、销售商建立合作关系。
新京报记者从“光明新零售”相关产品图片上看到,其所用“光明”商标与光明乳业“光明”商标外形上有相似之处,较后者多了两处“Brilliant”。在新浪微博,一位名为“光明新零售大区格子”的用户于9月8日发布了一条“光明新零售招商”信息,并配有一张“光明Brilliant”亚麻籽膳食粉和光明纯牛奶“同框”的照片,令人对两款产品的关系产生联想。
而小雅及另一位代理发布的图片表意更为直接,上面不仅有中国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的介绍,还将“光明新零售”产品所用的“光明Brilliant”商标与光明乳业、“光明牌”商标并列放在光明集团商标下,营造出其是光明“子品牌”的印象,并称“光明Brilliant”为光明食品“独立运营、专做食品”(以下统为“光明”商标关系图)。
小雅发布的商标关系图
光明乳业9月15日回应新京报记者称,目前“光明新零售”的产品及宣传对公司影响“不是很大”,主要问题集中在消费者对此有疑问。“涉事企业打了一个擦边球,用了‘光明’商标,走直销路线,商标设计跟光明集团的商标比较接近。光明集团已在9月初发了声明,集团跟这个项目也没有关系。”
对此,光明新零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德坤9月16日回应新京报记者称,“光明新零售”与光明食品集团、光明乳业没有关联,其取得授权的“光明Brilliant”商标也与光明集团没有关系。对于代理商发布的“光明”商标关系图及相关宣传,杨德坤表示非官方行为,公司未这样宣导,“具体是谁的行为我不是很清楚,但不是公司行为”。
名称和商标涉嫌傍名牌
从小雅及多个代理商的描述可以看出,“膳纤饮”“清清饮”“亚麻籽膳食粉”等产品背后的实际运营方为光明新零售有限公司。
天眼查显示,光明新零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7月,法定代表人、经理、执行董事为杨德坤,由蒋亚学持股51%、李国持股49%。中国商标网显示,光明新零售公司目前申请了“光明”“膳纤饮”“清清饮”等第30类、第32类8个商标,其中“光明 新零售”“光明”商标均处于等待实质审查阶段,且在商标字体形态上与现有商品使用的“光明 Brilliant”商标存在较大差别。
中国商标网显示光明新零售有限公司申请的“光明”商标处于等待实质审查阶段
而申请注册“光明Brilliant”商标的公司目前有两家公司,一家是上海乾顺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范围为第30类蛋糕、月饼、面包,不包含“光明新零售”所售的固体饮料类;另一家是上海城光明小食品有限公司,其注册申请已被驳回。
中国商标网显示“光明Brilliant”商标的两家申请企业
天眼查显示,上海城光明小食品有限公司由李慧琴控股90%、姚建勇控股10%,法定代表人为易会者。2016年,上海乾顺贸易有限公司(简称“乾顺贸易”)发生投资人变更,李慧琴、姚建勇、陈国庆退出,新增颜贻锻。目前,乾顺贸易由滕荣国、颜贻锻分别持股70%、30%,该公司还持有上海城小食品销售有限公司100%股权。在股权上,上海城光明小食品有限公司、乾顺贸易与光明集团、光明乳业均无直接关联。
在小雅发布的一段糕点视频中,还出现了一家“光明烘焙食品有限公司”,其产品包装上同时使用了与光明冷饮所用“光明牌”商标极为相似的LOGO和“光明Brilliant”商标。据光明乳业相关负责人介绍,光明烘焙食品有限公司与光明集团、光明乳业也无任何关联。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光明新零售”部分代理商的宣称有“傍名牌”的嫌疑,在商标宣传上没有真实、准确、完整地体现差异性,甚至有意让人联想到“光明新零售”与光明食品集团在股权、商标上的联系,易让消费者混淆,属于不正当行为。“代理商的责任是存在的,总公司是否有违法行为还需要证据。”
6层销售代理受质疑
在光明新零售有限公司官网,其自称“积极构建多元化综合金融资产服务平台”,“形成了以资产收购处置、投资及资产管理、多元平台综合金融服务业务为主体,以维护金融资产稳定、塑造光明新零售品牌形象、创造更大社会价值、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综合经营业务体系。”除这一简介外,该网站无更多信息。
在另一家标称“光明新零售”的网站中,光明新零售被形容为“是光明大品牌与维密之路强强联合推出的新零售项目。该项目不囤货不压货,只需要把产品分享出去,公司统一发货,所有销售提成,线上平台秒结。“分享得越多、卖出去的产品越多,代理级别就越高,拿货的价格就越低,利润空间也就越大。”
小雅向新人介绍了光明新零售的第三款产品——亚麻籽膳食粉,称其主要用于代餐塑形。据小雅提供的资料,该产品由低到高分为VIP、区代、县代、市代、省代、大区6个代理销售层级。在不打折的情况下,1盒产品零售价为318元/盒(含运费价格为330元),5盒零售价为1490元(含运费价格为1502元)。购买1盒产品可以成为VIP,购买5盒产品可以直接成为区代,当累计销售达到4000盒时,就可以成为最高级别的大区代理。
在“如何赚钱”这一问题上,小雅直言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销售产品的利润,即“零售价-拿货价”。VIP、区代、县代、市代、省代、大区代理每直接售出1盒产品,可分别获得43元到193元不等的利润,每一层级利润空间相差30元。
二是“团队利润”,即和自己直接推荐代理(以下简称“下级代理”)之间的级别差价。下级代理每售出1盒产品,区代、县代、市代、省代可分别获得30元到150元不等的级差奖金,每一层级相差30元。
光明新零售6级销售模式图,数据由代理商提供
有媒体公开质疑,“光明新零售”涉嫌传销。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等行为,可认定为传销。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现在很多微商打着直销名义,但直销通常不能超过三级。层次越多,意味着底层代理赚得越少,顶层代理获利最多。“建议参与微商的人,凡是属于第四、第五及以下梯队的不要参与,一是赚得少,二是涉嫌传销。现在很多微商模式的核心还是‘排线布网’,产品只是道具,产品过了五六道手后已经违反了直销本意。
皇冠大区代理号称“有七八百人”
“如果只有4个市场的情况下,大区代理一天可获得12000元的收入,一年是423万。”小雅对新人说,“你可以先体验一个区代,我给你配两款产品同时体验用。用得好,可以后续补上县代。哪怕前期就是一个客户买,那你一天几百块钱的收入也是很正常的,可以补贴一下家里。最主要是你不用囤货,客户只要扫码下单,公司帮你发货。哪怕你今天一盒没卖出去,也没有风险,纯赚利润。”
随后,小雅发送了一个二维码,点击进去是《光明新零售》品牌代理人代理协议书和新用户注册登记。在登记信息下方,有“好友”小雅专属的一个邀请码,这也是她日后用来获得级差奖金的“凭证”。
小雅向新人发送的新用户注册登记通道,其中有小雅的专属邀请码。
在微信朋友圈,小雅给人以优雅、干练的职业女性形象,频繁发布客户下单、产品“排油效果”的信息及其他团队“成功人士”的故事,如“在家看娃的小老太太大王姐,上个月全款100多万买房,这个月又去提车”,“某直销公司最高级别领导杨总看懂光明,正在线下沙龙分享”等。
小雅说,她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当上了“光明新零售皇冠大区”,像她这样级别的代理全国已有七八百人。目前究竟有多少人加入代理团队尚不得知,但在微信搜索“光明新零售”,可看到“光明新零售直通车”“光明新零售膳纤饮”“光明新零售招商中心”“光明新零售大区”“光明新零售战狼团队长”等几十个公众号,且账号注册主体多为个人。
“阻断90%脂肪吸收”被指虚假宣传
6级代理模式下销售的又是何种产品呢?“光明新零售”APP显示,其主要销售的产品有“膳纤饮”“清清饮”“亚麻籽膳食粉”三种产品,均为固体饮料。
以“膳纤饮”为例,其配料表中的主要成分有燕麦、苹果粉(苹果酵素)、抗性糊精(Fibersol-2)、白芸豆、低聚半乳糖(益生元)、鲤鱼弹性蛋白肽及食品添加剂等。
在“光明新零售”APP中,“膳纤饮”被形容为具有“双阻、双排、补养”3大优势和“阻断脂肪、阻断淀粉”全球两大专利。其中,吸脂纤维素+苹果酵素“能阻断食物中90%以上的脂肪吸收”,白芸豆淀粉酶“能减少主食中的淀粉分解,从而减少主食的热量吸收”,抗性糊精被形容为“肠道清道夫”,低聚半乳糖被描述为“调控肥胖者的肠道菌群,改善代谢综合征的症状”,“10小时排出淀粉热量,20小时排出脂肪油脂”。
此外,“清清饮”也被形容为富含燕麦、芦荟凝胶、抗性糊精、益生元等成分,可“排出食物残渣、对抗自由基、分解尿酸、排出肝肺毒素、排出肠毒、对抗环境污染”等。亚麻籽膳食粉的主要作用是代餐塑性,在小雅发布的朋友圈,时常会出现“排油效果看得见”等描述和“排油”照片,且宣称儿童可以食用。
“光明新零售”APP中宣称的产品功效
美国食品技术协会高级会员、科学松鼠会成员云无心认为,作为固体饮料,“膳纤饮”只是一种普通食品,“排油阻食”“甩肉塑形”是没有依据的功效宣称,涉嫌虚假宣传。
他指出,所谓“阻断90%的油脂吸收”,指的是苹果酵素和抗性糊精成分。所谓“酵素”,是水果发酵的混合物,迄今没有科学证据显示它具有特殊功效。抗性糊精是一种可溶性膳食纤维,在人体小肠中难以被消化吸收,进入大肠后会被菌群代谢分解,产生中短链脂肪酸等对人体有益的成分,但没有科学证据显示它能够“阻断油脂”吸收。
而产品中的白芸豆成分,能抑制α-淀粉酶的活性,淀粉就不被消化,也就无法被吸收产生热量。过去十几年中,有一些临床试验认为“白芸豆提取物有助于减肥”,但也有一些实验结果不支持其“减肥有效”的结论。
“总而言之,膳纤饮只是一款膳食纤维为主的固体饮料。如果每天吃上几十克,因为其饱腹感强而减少其他食物摄入,对于减肥会有帮助。但每天吃3克就想减肥,就只是通过所谓的新零售模式大肆鼓吹虚假功效而卖出高价的‘忽悠’而已。”云无心说。
总部称跟代理商行为“没半毛钱关系”
对于涉嫌传销和虚假宣传的外部评价,9月16日,“膳纤饮”“清清饮”“亚麻籽膳食粉”生产方、湖南泰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尔制药”)一位李姓负责人回应新京报记者称,光明新零售有限公司实为泰尔制药投资,泰尔制药负责相关产品的生产,光明新零售公司则负责与全国几大代理商签署销售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他们(指代理商)卖给谁我们不管,也管不了。”
该负责人还称,6个代理层级及涉嫌虚假宣传跟公司总部“没有半毛钱关系”,“是代理商自己做的,我一直以来都不知道这些事情。光明新零售也是把货卖给代理商就结束了。如果代理商有涉传等违法行为,监管部门也会关注。总部接下来会重视这些,如果存在问题会处理。”
天眼查信息显示,泰尔制药成立于1998年,主营药品生产、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生产、销售等,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成解初,实控人为成刚。该公司目前是最高法公布的失信公司,陷入多起法律纠纷,成解初、成刚也被限制高消费。
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此前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品牌方不知晓经销商的传销行为,则不承担责任;如果在经销商的传销行为已被工商部门查处后,品牌方依旧提供产品,就可以认定为传销的共同行为。
仅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小雅就坐到了“光明新零售皇冠大区”的位置。面对微信上咨询项目的新人,小雅随手发去一条截屏,上面写着“中国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介绍”,同框的还有光明集团、光明乳业、“光明新零售”产品各自所用的商标。
小雅不知道的是,9月15日,光明乳业官方微信发布了一条澄清声明,称公司及各子(分)公司未推出过“光明新零售”“膳纤饮”“清清饮”“亚麻籽膳食粉”等宣传内容及产品,也未与该产品的生产商、销售商建立合作关系。
一时间,光明新零售有限公司被推上风口浪尖,其背后的多层级代理模式及涉嫌“傍名牌”的操作方式浮出水面。
9月16日,光明新零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德坤回应新京报记者称,“光明新零售”及其使用的“光明Brilliant”商标与光明食品集团、光明乳业没有关联,代理商的相关宣称非公司行为。
光明乳业澄清与其无关
9月15日,光明乳业官方微信发布声明称,近期有消费者反映,在微博、微信以及网购平台等渠道上出现“光明新零售”“膳纤饮”“清清饮”“亚麻籽膳食粉”等宣传内容及产品,产品宣传链接及产品包装中出现“光明”字样及Logo。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光明乳业声明,公司及各子(分)公司并未推出此类产品,也未与该产品的生产商、销售商建立合作关系。
新京报记者从“光明新零售”相关产品图片上看到,其所用“光明”商标与光明乳业“光明”商标外形上有相似之处,较后者多了两处“Brilliant”。在新浪微博,一位名为“光明新零售大区格子”的用户于9月8日发布了一条“光明新零售招商”信息,并配有一张“光明Brilliant”亚麻籽膳食粉和光明纯牛奶“同框”的照片,令人对两款产品的关系产生联想。
而小雅及另一位代理发布的图片表意更为直接,上面不仅有中国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的介绍,还将“光明新零售”产品所用的“光明Brilliant”商标与光明乳业、“光明牌”商标并列放在光明集团商标下,营造出其是光明“子品牌”的印象,并称“光明Brilliant”为光明食品“独立运营、专做食品”(以下统为“光明”商标关系图)。
小雅发布的商标关系图
光明乳业9月15日回应新京报记者称,目前“光明新零售”的产品及宣传对公司影响“不是很大”,主要问题集中在消费者对此有疑问。“涉事企业打了一个擦边球,用了‘光明’商标,走直销路线,商标设计跟光明集团的商标比较接近。光明集团已在9月初发了声明,集团跟这个项目也没有关系。”
对此,光明新零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德坤9月16日回应新京报记者称,“光明新零售”与光明食品集团、光明乳业没有关联,其取得授权的“光明Brilliant”商标也与光明集团没有关系。对于代理商发布的“光明”商标关系图及相关宣传,杨德坤表示非官方行为,公司未这样宣导,“具体是谁的行为我不是很清楚,但不是公司行为”。
名称和商标涉嫌傍名牌
从小雅及多个代理商的描述可以看出,“膳纤饮”“清清饮”“亚麻籽膳食粉”等产品背后的实际运营方为光明新零售有限公司。
天眼查显示,光明新零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7月,法定代表人、经理、执行董事为杨德坤,由蒋亚学持股51%、李国持股49%。中国商标网显示,光明新零售公司目前申请了“光明”“膳纤饮”“清清饮”等第30类、第32类8个商标,其中“光明 新零售”“光明”商标均处于等待实质审查阶段,且在商标字体形态上与现有商品使用的“光明 Brilliant”商标存在较大差别。
中国商标网显示光明新零售有限公司申请的“光明”商标处于等待实质审查阶段
而申请注册“光明Brilliant”商标的公司目前有两家公司,一家是上海乾顺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范围为第30类蛋糕、月饼、面包,不包含“光明新零售”所售的固体饮料类;另一家是上海城光明小食品有限公司,其注册申请已被驳回。
中国商标网显示“光明Brilliant”商标的两家申请企业
天眼查显示,上海城光明小食品有限公司由李慧琴控股90%、姚建勇控股10%,法定代表人为易会者。2016年,上海乾顺贸易有限公司(简称“乾顺贸易”)发生投资人变更,李慧琴、姚建勇、陈国庆退出,新增颜贻锻。目前,乾顺贸易由滕荣国、颜贻锻分别持股70%、30%,该公司还持有上海城小食品销售有限公司100%股权。在股权上,上海城光明小食品有限公司、乾顺贸易与光明集团、光明乳业均无直接关联。
在小雅发布的一段糕点视频中,还出现了一家“光明烘焙食品有限公司”,其产品包装上同时使用了与光明冷饮所用“光明牌”商标极为相似的LOGO和“光明Brilliant”商标。据光明乳业相关负责人介绍,光明烘焙食品有限公司与光明集团、光明乳业也无任何关联。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光明新零售”部分代理商的宣称有“傍名牌”的嫌疑,在商标宣传上没有真实、准确、完整地体现差异性,甚至有意让人联想到“光明新零售”与光明食品集团在股权、商标上的联系,易让消费者混淆,属于不正当行为。“代理商的责任是存在的,总公司是否有违法行为还需要证据。”
6层销售代理受质疑
在光明新零售有限公司官网,其自称“积极构建多元化综合金融资产服务平台”,“形成了以资产收购处置、投资及资产管理、多元平台综合金融服务业务为主体,以维护金融资产稳定、塑造光明新零售品牌形象、创造更大社会价值、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综合经营业务体系。”除这一简介外,该网站无更多信息。
在另一家标称“光明新零售”的网站中,光明新零售被形容为“是光明大品牌与维密之路强强联合推出的新零售项目。该项目不囤货不压货,只需要把产品分享出去,公司统一发货,所有销售提成,线上平台秒结。“分享得越多、卖出去的产品越多,代理级别就越高,拿货的价格就越低,利润空间也就越大。”
小雅向新人介绍了光明新零售的第三款产品——亚麻籽膳食粉,称其主要用于代餐塑形。据小雅提供的资料,该产品由低到高分为VIP、区代、县代、市代、省代、大区6个代理销售层级。在不打折的情况下,1盒产品零售价为318元/盒(含运费价格为330元),5盒零售价为1490元(含运费价格为1502元)。购买1盒产品可以成为VIP,购买5盒产品可以直接成为区代,当累计销售达到4000盒时,就可以成为最高级别的大区代理。
在“如何赚钱”这一问题上,小雅直言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销售产品的利润,即“零售价-拿货价”。VIP、区代、县代、市代、省代、大区代理每直接售出1盒产品,可分别获得43元到193元不等的利润,每一层级利润空间相差30元。
二是“团队利润”,即和自己直接推荐代理(以下简称“下级代理”)之间的级别差价。下级代理每售出1盒产品,区代、县代、市代、省代可分别获得30元到150元不等的级差奖金,每一层级相差30元。
光明新零售6级销售模式图,数据由代理商提供
有媒体公开质疑,“光明新零售”涉嫌传销。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等行为,可认定为传销。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现在很多微商打着直销名义,但直销通常不能超过三级。层次越多,意味着底层代理赚得越少,顶层代理获利最多。“建议参与微商的人,凡是属于第四、第五及以下梯队的不要参与,一是赚得少,二是涉嫌传销。现在很多微商模式的核心还是‘排线布网’,产品只是道具,产品过了五六道手后已经违反了直销本意。
皇冠大区代理号称“有七八百人”
“如果只有4个市场的情况下,大区代理一天可获得12000元的收入,一年是423万。”小雅对新人说,“你可以先体验一个区代,我给你配两款产品同时体验用。用得好,可以后续补上县代。哪怕前期就是一个客户买,那你一天几百块钱的收入也是很正常的,可以补贴一下家里。最主要是你不用囤货,客户只要扫码下单,公司帮你发货。哪怕你今天一盒没卖出去,也没有风险,纯赚利润。”
随后,小雅发送了一个二维码,点击进去是《光明新零售》品牌代理人代理协议书和新用户注册登记。在登记信息下方,有“好友”小雅专属的一个邀请码,这也是她日后用来获得级差奖金的“凭证”。
小雅向新人发送的新用户注册登记通道,其中有小雅的专属邀请码。
在微信朋友圈,小雅给人以优雅、干练的职业女性形象,频繁发布客户下单、产品“排油效果”的信息及其他团队“成功人士”的故事,如“在家看娃的小老太太大王姐,上个月全款100多万买房,这个月又去提车”,“某直销公司最高级别领导杨总看懂光明,正在线下沙龙分享”等。
小雅说,她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就当上了“光明新零售皇冠大区”,像她这样级别的代理全国已有七八百人。目前究竟有多少人加入代理团队尚不得知,但在微信搜索“光明新零售”,可看到“光明新零售直通车”“光明新零售膳纤饮”“光明新零售招商中心”“光明新零售大区”“光明新零售战狼团队长”等几十个公众号,且账号注册主体多为个人。
“阻断90%脂肪吸收”被指虚假宣传
6级代理模式下销售的又是何种产品呢?“光明新零售”APP显示,其主要销售的产品有“膳纤饮”“清清饮”“亚麻籽膳食粉”三种产品,均为固体饮料。
以“膳纤饮”为例,其配料表中的主要成分有燕麦、苹果粉(苹果酵素)、抗性糊精(Fibersol-2)、白芸豆、低聚半乳糖(益生元)、鲤鱼弹性蛋白肽及食品添加剂等。
在“光明新零售”APP中,“膳纤饮”被形容为具有“双阻、双排、补养”3大优势和“阻断脂肪、阻断淀粉”全球两大专利。其中,吸脂纤维素+苹果酵素“能阻断食物中90%以上的脂肪吸收”,白芸豆淀粉酶“能减少主食中的淀粉分解,从而减少主食的热量吸收”,抗性糊精被形容为“肠道清道夫”,低聚半乳糖被描述为“调控肥胖者的肠道菌群,改善代谢综合征的症状”,“10小时排出淀粉热量,20小时排出脂肪油脂”。
此外,“清清饮”也被形容为富含燕麦、芦荟凝胶、抗性糊精、益生元等成分,可“排出食物残渣、对抗自由基、分解尿酸、排出肝肺毒素、排出肠毒、对抗环境污染”等。亚麻籽膳食粉的主要作用是代餐塑性,在小雅发布的朋友圈,时常会出现“排油效果看得见”等描述和“排油”照片,且宣称儿童可以食用。
“光明新零售”APP中宣称的产品功效
美国食品技术协会高级会员、科学松鼠会成员云无心认为,作为固体饮料,“膳纤饮”只是一种普通食品,“排油阻食”“甩肉塑形”是没有依据的功效宣称,涉嫌虚假宣传。
他指出,所谓“阻断90%的油脂吸收”,指的是苹果酵素和抗性糊精成分。所谓“酵素”,是水果发酵的混合物,迄今没有科学证据显示它具有特殊功效。抗性糊精是一种可溶性膳食纤维,在人体小肠中难以被消化吸收,进入大肠后会被菌群代谢分解,产生中短链脂肪酸等对人体有益的成分,但没有科学证据显示它能够“阻断油脂”吸收。
而产品中的白芸豆成分,能抑制α-淀粉酶的活性,淀粉就不被消化,也就无法被吸收产生热量。过去十几年中,有一些临床试验认为“白芸豆提取物有助于减肥”,但也有一些实验结果不支持其“减肥有效”的结论。
“总而言之,膳纤饮只是一款膳食纤维为主的固体饮料。如果每天吃上几十克,因为其饱腹感强而减少其他食物摄入,对于减肥会有帮助。但每天吃3克就想减肥,就只是通过所谓的新零售模式大肆鼓吹虚假功效而卖出高价的‘忽悠’而已。”云无心说。
总部称跟代理商行为“没半毛钱关系”
对于涉嫌传销和虚假宣传的外部评价,9月16日,“膳纤饮”“清清饮”“亚麻籽膳食粉”生产方、湖南泰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尔制药”)一位李姓负责人回应新京报记者称,光明新零售有限公司实为泰尔制药投资,泰尔制药负责相关产品的生产,光明新零售公司则负责与全国几大代理商签署销售合同,约定权利义务。“他们(指代理商)卖给谁我们不管,也管不了。”
该负责人还称,6个代理层级及涉嫌虚假宣传跟公司总部“没有半毛钱关系”,“是代理商自己做的,我一直以来都不知道这些事情。光明新零售也是把货卖给代理商就结束了。如果代理商有涉传等违法行为,监管部门也会关注。总部接下来会重视这些,如果存在问题会处理。”
天眼查信息显示,泰尔制药成立于1998年,主营药品生产、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食品生产、销售等,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成解初,实控人为成刚。该公司目前是最高法公布的失信公司,陷入多起法律纠纷,成解初、成刚也被限制高消费。
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主任邱宝昌此前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品牌方不知晓经销商的传销行为,则不承担责任;如果在经销商的传销行为已被工商部门查处后,品牌方依旧提供产品,就可以认定为传销的共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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