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1999年版本印度《商标法》的默许
2021-01-30 16:01:15|286|起点商标网
在最近的一宗案件中,德里高等法院重申,权利人应根据1999年《商标法》第33条提出积极的行动或明确表示同意对默许进行辩护。
在此案中,德里的Hon'ble高等法院根据其日期为2019年10月18日的命令,确认了临时禁制令,禁止Make My Travel(India)Private Limited (以下称 “被告”)使用该交易标记/商标名称“ Make My Travel”(本身就是单词)和“ MMT”(字母标记),标语行“ Dreams Unlimited”,域名“ www.makemytravelindia.com”和“ Make My Travel”徽标,即
其中包括侵权字母标记“ MMT”和标语“ Dreams Unlimited”。
原告,Make My Trip(India)Private Limited,提起了本诉讼,以限制被告侵犯其商标的权利。原告获得德里高等法院于2018年5月17日通过的一项有利命令。随后,当事方尝试并最终未能达成友好的解决方案。
简要事实和原告的争论:
自2000年8月2日起,原告一直在使用商标MakeMyTrip和MMT连续不断地使用。自从他们开始使用商标行“ Memories Unlimited”和“ Hotels Unlimited”以来,原告也一直在不间断地使用其业务活动。于2013年5月构思。
被告的商标在语音,视觉,结构和概念上与原告的上述商标相同,或者在欺骗上与商标相似,并且服务的性质和可能使用该服务的购买者类别相同。甚至商品名的含义也相同。
为了进行全面披露,原告认为,过去它曾与两名个人Desh Raj Yadav先生和一名Kishan Panara先生交换了一些信件,其电子邮件地址为makemytravel8@gmail.com和makemytravel28 @ gmail。 com。但是,原告不知道这两个人和电子邮件地址是否与被告有任何联系。
被告的主张:
被告根据《商标法》第33条的默认要求,辩称原告及其官员知道被告已以名称Make My Travel(India)Private Limited的名义成立了一家公司,并且自该年开始营业。 2010-2011。此外,在2011年至2017年期间,其预订客户服务主管与原告的加盟商之间进行了通信往来。
原告和被告是各种协会的成员,在其成员列表中,其名称彼此并列。在2011年至2017年期间,原告和被告人进行了商业交易,有时,资金从被告人的账户转移到了原告的账户。
关于与Desh Raj Yadav先生和Kishan Panara先生交换的电子邮件,已澄清,上述人员及其ID从未以任何方式与被告公司无关。
原告对默许的答复:
原告称被告所指的电子邮件是与原告的预订主管和特许经营者交换的。来文与管理人员或其主要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联系,应将其视为应该知道被告的存在的人员。
法院的意见:
关于商标的相似性:
1.法院注意到,使用两个商标所涉及的商品/服务的性质和目标受众是共同的。
2.法院依据Hoffman La Roche诉Geofferey Manner一案,在Apex案中裁定:“真实的标准是,所提议商标的全部是否可能在人们的思想中造成欺骗,混乱或错误。法院进一步依靠Shree Nath Heritage Liquor Pvt。诉v。Allied Blender&Distillers Pvt。Ltd.(2015)221 DLT 359,其中德里高等法院在处理商标时OFFICER'S CHOICE和COLLECTOR CHOICE阐明了商标概念中的相似性概念以及使用同义词作为商标。法院精心讨论了在采用商标或商品名称时观察到的不同类型的同义词,将其分为绝对同义词和相对同义词。有人认为,在相对同义的情况下,单词或短语在某些情况下可能相似,而在其他情况下则并非如此,在某些情况下,某些单词在每种情况下可能并不相似,但在特定上下文中传达相同的思想,则相似。可能会观察到品牌名称记忆障碍。因此,认为商标中包含具有相同意义关系(或落入相同语义领域,或在思想上传达相同或相似的想法),可能会被视为与先前存在的商标相似,以致被拒绝注册或被视为构成对先前存在商标的侵犯。最近在Gillette Company诉Tigaksha Metallics Private Limited 251(2018)DLT530一案中遵循了上述判决,法院裁定该设备商标
在外观上与原告的商标相似
,因为单词SWORD和TALVAR传达相同的含义。
3.同样,在“玉米产品精炼v香格里拉食品AIR 1960 SC 142”一案中,最高法院也注意到了概念相似的概念。在上述案件中,法院正在处理商标GLUCOVITA和GLUVITA,这两个商标的思想与向成年人和一般智力的人传达葡萄糖和赋予维生素特性的生命的思想相同。不完美的回忆,两个标记的整体结构和语音相似性以及该思想的相似性很可能引起混淆。
4.也可参考Prathiba M. Singh诉Singh and Associates,2014(60)PTC 257(Del)一案,该法院讨论了“启动”和“词联想”的概念,并对此进行了观察。专家将其定义为与“刺激”相同,并定义为隐性记忆效应,其中暴露于一种刺激会影响对另一种刺激的反应。在上述主题上进行的开创性实验似乎是Meyer和Schvaneveldt的研究,他们发现,当单词跟随关联或语义相关的单词并且随后的研究导致启动后,人们可以更快地确定字母字符串是单词被理解为各种各样的。上述作品报告说,引发启动可能发生在知觉之后,语义或概念刺激重复,其效果可能非常显着,持久且无意识,这会在单词被有意识地忘记很长时间之后影响单词词干完成测试中的单词选择。Keith E. Stanovich和Richard F. West在发表于《实验心理学杂志》上的论文“论句子背景的启动”中,报道了关联启动是一个单词,它很可能出现在素数上,并且与素数相关联,并且经常
出现在一起并进行上下文启动,因为上下文可以加快处理可能在该上下文中发生的刺激的速度,并且报告说,与单独阅读这些单词相比,处理这些单词的速度更快。这种现象也被描述为“单词关联”,意思是“单词刺激关联模式”或“响应自发完成的给定单词而连接和产生其他单词”。
5.法院还指出,被告没有给出任何有力的解释,表面上看来是不诚实的。
关于默认请求:
1.法院注意到,被告所依靠的信件不能被视为鼓励被告以被上诉商标经营业务的积极行为。
2.法院进一步指出,被告并未将与原告公司或其任何本应知道被告存在的主要管理人员的电子邮件往来记录在案。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不认为原告有事实隐瞒罪。
3.与默许有关的法律已经确立。在“印度斯坦铅笔私人有限公司诉印度文具”一案中,对延误和默许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论述。有人认为,权利人应有积极的行为或明确表示同意默认的辩护。
4.此外,在Reddy Laboratories Pvt中。Ltd.诉Reddy Pharmaceuticals案,法院裁定商标或版权的拥有者不能指望每个侵权者都在继续经营,而且权利持有人可以等到其名称使用者开始损害其业务的时间。
5.法院同意原告关于默许的陈述,认为:
“与原告的预订客户服务主任的往来信件显然不了解原告的知识产权,不能被视为鼓励被告在侵权/违规标记下开展业务的积极行为”
决定:
法院根据上述意见认为,原告表面上看,便利性的平衡有利于原告,如果不限制被告使用被侵害的商标,将给原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因此,法院允许临时申请并确认日期为2018年5月17日的临时禁止令。
在此案中,Hon'ble法院对“启动” /单词联想的影响以及普通智力和不完全记忆的人的记忆力进行了详尽的讨论。该判决将在知识产权诉讼领域产生深远影响。
在此案中,德里的Hon'ble高等法院根据其日期为2019年10月18日的命令,确认了临时禁制令,禁止Make My Travel(India)Private Limited (以下称 “被告”)使用该交易标记/商标名称“ Make My Travel”(本身就是单词)和“ MMT”(字母标记),标语行“ Dreams Unlimited”,域名“ www.makemytravelindia.com”和“ Make My Travel”徽标,即
其中包括侵权字母标记“ MMT”和标语“ Dreams Unlimited”。
原告,Make My Trip(India)Private Limited,提起了本诉讼,以限制被告侵犯其商标的权利。原告获得德里高等法院于2018年5月17日通过的一项有利命令。随后,当事方尝试并最终未能达成友好的解决方案。
简要事实和原告的争论:
自2000年8月2日起,原告一直在使用商标MakeMyTrip和MMT连续不断地使用。自从他们开始使用商标行“ Memories Unlimited”和“ Hotels Unlimited”以来,原告也一直在不间断地使用其业务活动。于2013年5月构思。
被告的商标在语音,视觉,结构和概念上与原告的上述商标相同,或者在欺骗上与商标相似,并且服务的性质和可能使用该服务的购买者类别相同。甚至商品名的含义也相同。
为了进行全面披露,原告认为,过去它曾与两名个人Desh Raj Yadav先生和一名Kishan Panara先生交换了一些信件,其电子邮件地址为makemytravel8@gmail.com和makemytravel28 @ gmail。 com。但是,原告不知道这两个人和电子邮件地址是否与被告有任何联系。
被告的主张:
被告根据《商标法》第33条的默认要求,辩称原告及其官员知道被告已以名称Make My Travel(India)Private Limited的名义成立了一家公司,并且自该年开始营业。 2010-2011。此外,在2011年至2017年期间,其预订客户服务主管与原告的加盟商之间进行了通信往来。
原告和被告是各种协会的成员,在其成员列表中,其名称彼此并列。在2011年至2017年期间,原告和被告人进行了商业交易,有时,资金从被告人的账户转移到了原告的账户。
关于与Desh Raj Yadav先生和Kishan Panara先生交换的电子邮件,已澄清,上述人员及其ID从未以任何方式与被告公司无关。
原告对默许的答复:
原告称被告所指的电子邮件是与原告的预订主管和特许经营者交换的。来文与管理人员或其主要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联系,应将其视为应该知道被告的存在的人员。
法院的意见:
关于商标的相似性:
1.法院注意到,使用两个商标所涉及的商品/服务的性质和目标受众是共同的。
2.法院依据Hoffman La Roche诉Geofferey Manner一案,在Apex案中裁定:“真实的标准是,所提议商标的全部是否可能在人们的思想中造成欺骗,混乱或错误。法院进一步依靠Shree Nath Heritage Liquor Pvt。诉v。Allied Blender&Distillers Pvt。Ltd.(2015)221 DLT 359,其中德里高等法院在处理商标时OFFICER'S CHOICE和COLLECTOR CHOICE阐明了商标概念中的相似性概念以及使用同义词作为商标。法院精心讨论了在采用商标或商品名称时观察到的不同类型的同义词,将其分为绝对同义词和相对同义词。有人认为,在相对同义的情况下,单词或短语在某些情况下可能相似,而在其他情况下则并非如此,在某些情况下,某些单词在每种情况下可能并不相似,但在特定上下文中传达相同的思想,则相似。可能会观察到品牌名称记忆障碍。因此,认为商标中包含具有相同意义关系(或落入相同语义领域,或在思想上传达相同或相似的想法),可能会被视为与先前存在的商标相似,以致被拒绝注册或被视为构成对先前存在商标的侵犯。最近在Gillette Company诉Tigaksha Metallics Private Limited 251(2018)DLT530一案中遵循了上述判决,法院裁定该设备商标
在外观上与原告的商标相似
,因为单词SWORD和TALVAR传达相同的含义。
3.同样,在“玉米产品精炼v香格里拉食品AIR 1960 SC 142”一案中,最高法院也注意到了概念相似的概念。在上述案件中,法院正在处理商标GLUCOVITA和GLUVITA,这两个商标的思想与向成年人和一般智力的人传达葡萄糖和赋予维生素特性的生命的思想相同。不完美的回忆,两个标记的整体结构和语音相似性以及该思想的相似性很可能引起混淆。
4.也可参考Prathiba M. Singh诉Singh and Associates,2014(60)PTC 257(Del)一案,该法院讨论了“启动”和“词联想”的概念,并对此进行了观察。专家将其定义为与“刺激”相同,并定义为隐性记忆效应,其中暴露于一种刺激会影响对另一种刺激的反应。在上述主题上进行的开创性实验似乎是Meyer和Schvaneveldt的研究,他们发现,当单词跟随关联或语义相关的单词并且随后的研究导致启动后,人们可以更快地确定字母字符串是单词被理解为各种各样的。上述作品报告说,引发启动可能发生在知觉之后,语义或概念刺激重复,其效果可能非常显着,持久且无意识,这会在单词被有意识地忘记很长时间之后影响单词词干完成测试中的单词选择。Keith E. Stanovich和Richard F. West在发表于《实验心理学杂志》上的论文“论句子背景的启动”中,报道了关联启动是一个单词,它很可能出现在素数上,并且与素数相关联,并且经常
出现在一起并进行上下文启动,因为上下文可以加快处理可能在该上下文中发生的刺激的速度,并且报告说,与单独阅读这些单词相比,处理这些单词的速度更快。这种现象也被描述为“单词关联”,意思是“单词刺激关联模式”或“响应自发完成的给定单词而连接和产生其他单词”。
5.法院还指出,被告没有给出任何有力的解释,表面上看来是不诚实的。
关于默认请求:
1.法院注意到,被告所依靠的信件不能被视为鼓励被告以被上诉商标经营业务的积极行为。
2.法院进一步指出,被告并未将与原告公司或其任何本应知道被告存在的主要管理人员的电子邮件往来记录在案。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可以不认为原告有事实隐瞒罪。
3.与默许有关的法律已经确立。在“印度斯坦铅笔私人有限公司诉印度文具”一案中,对延误和默许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论述。有人认为,权利人应有积极的行为或明确表示同意默认的辩护。
4.此外,在Reddy Laboratories Pvt中。Ltd.诉Reddy Pharmaceuticals案,法院裁定商标或版权的拥有者不能指望每个侵权者都在继续经营,而且权利持有人可以等到其名称使用者开始损害其业务的时间。
5.法院同意原告关于默许的陈述,认为:
“与原告的预订客户服务主任的往来信件显然不了解原告的知识产权,不能被视为鼓励被告在侵权/违规标记下开展业务的积极行为”
决定:
法院根据上述意见认为,原告表面上看,便利性的平衡有利于原告,如果不限制被告使用被侵害的商标,将给原告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因此,法院允许临时申请并确认日期为2018年5月17日的临时禁止令。
在此案中,Hon'ble法院对“启动” /单词联想的影响以及普通智力和不完全记忆的人的记忆力进行了详尽的讨论。该判决将在知识产权诉讼领域产生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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