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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R:2020年防伪指南

2021-01-30 16:01:47|249|起点商标网
1.法律框架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墨西哥的经济在世界排名第11至15之间,但不幸的是,它也具有令人不愉快的区别,即不断被列入生产和/或消费假冒和盗版商品的前五名国家之列。这种情况对于必须处理此问题的公司和专业人员构成了重要挑战。

可以很容易地注意到,尽管上述事实说明了看起来令人沮丧的现状,但知识产权拥有者可以使用几种法律文书来决定保护自己的权利免受非法活动的侵害,更重要的是,墨西哥的经济体系还表明,那些选择进行反击和保护其无形资产的知识产权所有人可从中受益匪浅。

通常,在墨西哥法律中,通常将被称为“假冒和盗版”的行为指为行政侵权(商标或版权)或刑事假冒案件,每种都有其程序性规定和效果,因此,这两种法律行为都有其自身的特点。利弊(主要与过度的形式主义和对知识产权所有人的要求有关)。

重要的是要牢记,在墨西哥的法律体系中,救济并未被视为可以自主请求和颁布的独立法律机构,但恰恰相反,试图制止商标侵权的法律救济紧密相关,因此受到限制,产生原因的主要法律原因(行政或犯罪)。

继上述内容之后,有两种主要的法律途径可对假冒和盗版者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分别是墨西哥工业产权局(IMPI)提起的行政侵权诉讼和总检察长办公室(FGR)提起的刑事诉讼,两者均是我们将在本文中进一步讨论。

2.边境措施和海关执法

假冒现象的主要问题之一是从国外进口的非法产品,大部分是从东南亚和中国进口的。因此,最重要的是要解决从该地区进口的假冒产品所代表的规模,从而解决在该地区采取有效对策的手段。

在这种情况下,奇怪的是,墨西哥法律没有提供商标所有人可以正式请求负责海关控制的政府部门(海关总署(AGA))直接保护或执行知识产权和/或工业产权的手段。以自己的方式享有权利,因为该政府机构没有法律权力;但是,当主管当局( IMPI,FGR或法官)发布命令或权证以执行知识产权时,海关当局确实在知识产权的执行中发挥作用。

自2011年以来,墨西哥海关当局一直负责运营“ 商标所有人数据库”,该数据库既是海关官员诉诸的监视清单又是信息来源,以便更好地识别具有可疑商品的货物,以传递信息向其他主管部门和商标所有人和/或其在墨西哥的注册代表,以便他们可以采取正式法律行动,目的是在海关清关程序之前扣留或扣押这批货物。

尽管缺乏依职权的法律权力,但由于一些海关(在曼萨尼约和拉扎罗·卡德纳斯海港,特别是在处理来自中国和东南亚的集装箱运输量的85%以上)采取的措施被认为非常有效。它们的重大影响和合理成本,主要是因为此类行为在最终阶段(在冒犯商品等待通关之前)中断了最终阶段的假冒供应链,这通常涉及大量假冒商品;这种方法导致没收了数百万件假冒商品,在某些情况下还导致逮捕了一些从事这种非法交易的人。

鉴于上述情况,可以得出结论,就海关和边境措施而言,目前的防伪努力取决于墨西哥政府机构与商标所有人和/或其代表之间的合作机制,而合作机制又取决于能力。监视和检测假冒和/或侵权商品的进出口业务,此外,商标所有人在装运前允许的短时间内(大多数情况下为24至72小时)采取了适当的法律措施,这进一步加剧了假冒和/或侵权商品的进出口行为明确海关程序。

与海关当局的合作不应仅仅依赖于商标的包含海关数据库之前,但还应包括投入时间和精力与海关官员合作,以向他们提供识别假冒产品所需的知识:培训和与官员定期面对面接触意味着权利人可以证明他们准备投资在这种关系中,海关利益将得到更有效的参与,成功采取行动的可能性将会增加。尽管如此,这部分实践有时还是被忽略了。我们应该牢记,成千上万的人试图在相关法律的范围(和缺点)内从事工作,从而将海关整合在一起。海关官员必须处理有限的任务,稀缺的资源以及日益成为暴力目标的风险。

考虑将资源分配给海关和其他执法人员的教育和认识,可能对知识产权权利人有利。通过积极参加可以与官员直接接触的研讨会,培训和论坛,可以改善侦查做法,并且在同一方面,权利人的响应时间对于与执法机构保持良好关系至关重要,因为这种做法取得了成功。当局采取的行动通常取决于知识产权持有人在检测到非法货物装运后作出回应并采取适用法律行动的速度。

3.刑事起诉

在更严重的情况下,如果侵权行为是由进口,在国内存储,运输,分发和/或销售带有与商标注册所涵盖的标记相同的标记的物品或出于犯罪意图而未经授权利用版权而造成的, ,刑事诉讼可能是最好的选择。

这些诉讼已提交给总检察长办公室(FGR),检察长办公室是调查此类犯罪的主管机构,并且在法律上也有权向??主管法院要求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谨慎措施)。

在提出索赔并提供可用的证据之后,FGR 的副检察官Agente del Ministryio Publico负责此案的调查工作,认为这些调查工作会提供必要的证据,以确定是否存在刑事商标假冒和/或非法利用版权,并要求主管法院采取必要的法律补救措施,以制止非法行为,包括查封冒犯性产品和/或提供证据支持此案的证据。

作为可用的法律补救措施的一部分,可以在法官面前要求使用搜查令,以允许警察进入私人场所以寻找证据和/或扣押犯罪材料,这些材料通常包括确保物有所值的能力(没收房地产)发生和/或正在发生犯罪侵权行为的地方,这加重了对这些行为负责的人的逮捕。

在这些问题上,警察在副检察长的指挥下,负责证明生产,分发和/或出售假冒产品的地点是否存在,并要求提供专家证人报告,原始产品与假冒产品的特征在法律上是可信的(,官方专家意见是合法确定“原始”和“假冒”特征的手段)。

如果收集到足够的证据,则副检察长将案件交由有资格的法官审理;如果发现某人或一群人对非法行为负有责任,则将提起公诉,并由法院提交和审查证据( (当适当的刑事审判开始时),并在该审判中进行听证,直到检查所有证据并用尽手续。

一旦宣布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的判决被认为是确定的且不可逆转的(在所有司法救济和追索权都用尽之后),受影响的知识产权的所有者和/或合法权利持有人可以提起诉讼。向民事法官提出的要求赔偿损害和损失的请求,因为这种恢复意味着完全不同的民事诉讼程序,尽管它是以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判决为依据的。

此外,非常重要的一点是要指出,在这些程序的每个阶段都存在几种情况,这些情况在很大程度上不受相关当事方的控制,因为发现和获取证据,发布官方法律摘要和证明事实的主要责任是尽管知识产权所有人可以在每个阶段合作和帮助森林遗传资源在每个阶段开展工作,但启动和支持司法刑事程序所需的结论仍在检察官身上,但是几乎不可能估计出有关刑事审判的确切时限或预期结果。

4.行政和民事执法

墨西哥的法律制度可能被标记为关于商标侵权索赔的“混合”制度,因为IMPI是一个行政机关(属于政府行政部门的一个机构),在法律上胜任处理和解决这些问题的能力,并且同时,在正式法院(司法部门的一部分)介入之前,它负责保持知识产权(商标和专利)的注册。

由于IMPI不是法院,因此缺乏司法部门机关拥有的全部法律权力,因此以上内容直接影响了法律诉讼的进行方式以及这种法律诉讼的预期结果。 ; 当期望的目标是立即制止侵权行为并且需要非常积极的方法时,这一点尤其重要。

IMPI可以通过命令通常在发布行政侵权声明之前实施的临时措施来执行知识产权,该临时措施通常包括经济处罚(罚款)以及停止执行以不同方式表达的侵权行为的最终命令。 : IMPI可以命令撤回流通或禁止分发侵权商品;下令没收侵权货物;命令涉嫌侵权者或第三方停止侵权行为,最后,该机构具有命令强制关闭侵权者房屋的合法权力。

当实际侵权行为包括以与先前注册的商标不相同但容易混淆的方式复制和/或使用商标,从而在消费者心中造成联想并因此是非法的,通常适用行政侵权索赔抓住这种行为的好处。

此外,行政侵权索赔可能涉及IMPI所下令的某些法律补救措施,以避免侵权继续发生,并防止遭受侵害的一方遭受进一步的损害;这些补救措施在墨西哥法律中被称为“临时措施”,包括立即停止任何或所有被视为侵犯原告商标权(类似于禁令)的行为,将侵权商品从市场撤回,由订购机构扣押此类货物,甚至关闭发生侵权行为的营业所。

除上述规定外,在IMPI要求适用任何临时措施之前,法律要求原告提供保证,足以保证由此类措施可能给被告造成的损害;IMPI的担保金额取决于所要求采取的措施的范围和案件的具体情况,通常的做法是将担保以债券,存款单或类似票据的形式邮寄至该机构之前采取临时措施。

一旦行政决议被认为是最终裁决(IMPI的行政决议可能会受到向联邦行政司法法院(TFJA)提出的无效索赔,然后由巡回法庭审理的宪法权利宪法上诉提出异议),获得有利的解决方案可以将这种解决方案作为向民事法官提出的索赔的基础,以寻求赔偿损害赔偿/利润损失,这将通过不同的程序进行估算,并且在可行的情况下予以裁定。

墨西哥最高法院已经确定,有必要在IMPI的侵权管理程序中取得先前的最终决定,宣布存在商标或其他IP权利的侵权,以便具有提起民事诉讼的法律依据。旨在收取因未经授权使用商标和其他IP权利而造成的法定损害/利润损失的诉讼。IMPI之前的行政程序较为形式化,并且有不利条件,例如有义务向寻求扣押的知识产权所有人保税或采取其他临时措施,以及由于缺乏行政投诉而无法在正式检查中扣押明显的假冒产品。已由受影响的IP所有者提交。

5.网上防伪

尽管没有专门制定解决互联网问题的法规,但墨西哥法律总体上还是提供了一套规范和规范,这些规范规范和惩罚了可以通过非法使用互联网而进行的行为,特别是涉及使用电子商务来分销侵犯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或版权。

考虑到上述情况,问题仍然存在:尽管存在着处理这些问题的几部法律,并成立了负责打击互联网犯罪的高度专业化的执法部门,但为什么公众对此问题的重要性日益提高,这是为什么? ,对于盗版者和侵权者而言,互联网是否仍被视为某种避风港?我们可以得出理论,互联网盗版是一个复杂的现象,有效地在互联网上执行法律会面临多重实际障碍,而且对“无害的非法行为”的容忍和同意也增加了,因为盗版通常是公众所考虑的。 ,

在这种情况下,任何在数字领域打击假冒的策略中最有价值的方面包括进行全面的调查,然后运用可用于打击在线假冒者的若干法律行动,并结合数字隔离策略:能够接触到潜在的消费者(换句话说:人们不购买他们不知道的商品),迟早会被赶出公司。

根据这些原则,投资于定期监视和评估(巡逻和调查)在诸如meradolibre.com.mx,segundamano.com或Ebay之类的不同电子商务网站中潜伏着什么,以及一些最近呈趋势发展的社交网络向用户提供在那些“社交平台”上销售商品的能力被证明是值得的;一旦识别出假冒产品,在所述网站和门户网站的管理者之前采取删除行动,以及针对可能拥有该网站的提供商(托管公司)采取的其他法律行动,可以证明非常有效地隔离了伪造者,而无需真正地查封和伪造。销毁违规物品。

6.预防措施/策略

尽管不可能采取行动打击涉及假冒和盗版的各个方面,但众所周知,东南亚的几个国家(主要是中国)是大多数假冒产品的主要来源,因此从那里开始并从中获取明智的做法是有意义的。有关从该地区到世界上几个战略领土的制造和运输货物路线的情报和数据。

明智的投资应旨在在供应链的最后端(售卖假冒产品的地方)采取法律行动(索赔,突袭等),而且还应收集必要的信息(和证据)以发现来源此类产品,应进而指导在原产地(制造),分销和批发非法货物的进一步法律行动。

旨在获取信息时应该呈现的另一个关键方面是,造假者使用的机制和物流方案越来越复杂,因此,应该使用获取有关仓库位置,运输和分配手段的有价值数据的手段同样能够产生预期的结果。

换句话说,与其他人相比,在犯罪率上升时投资于安全措施(警报,保管箱,警卫等)以保护其宝贵资产的人更不容易遭受有价值物品的损失由于财务困难,他们不想“浪费”此类措施,更糟糕的是,如果他们是抢劫的受害者,那么这些人中的大多数几乎永远都不会收回自己的财产。

关于上述内容,非常重要的一点是要认识到,参与假冒活动的人们通常将其活动视为一项业务,因此,只要他们认为自己的投资将达到一定程度,他们就只会愿意投入资源。学位,有利可图,风险最小;按照这种思路,如果知识产权所有人对执行和保护其知识产权表现出了不懈的承诺,那么与其他不知名的商标所有者相比,大多数造假者将不愿开始“携带”该商标的商品。知识产权。

因此,应将法律诉讼作为强有力的声明予以充分宣传,以强化人们对知识产权所有人不懈地执行知识产权(由诉讼本身支持)的普遍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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