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知识产权的个人的主要房地产规划注意事项
2021-01-30 15:01:44|215|起点商标网
这是一个由三部分组成的博客系列的第三篇也是最后一篇文章,内容涉及遗产法与知识产权法之间的相互作用。第一部分介绍了安大略省的继承法制度,并就版权法对继承法进行了分析。第二部分将这种分析应用于商标法。最后,第三部分将研究与专利法相关的领域,并提供一些总结性的思想和考虑。
专利权
在本系列的前两个博客文章中,我们提供了安大略省继承法的概述,并将其原则应用于版权法和商标法的相关条款。本周,我们以对专利法采用相同的方法作为结论。正如您将看到的,专利立法在某些方面比版权或商标立法更具灵活性,在其他方面更具限制性
专利提供了有时间限制,受法律保护的专有权,以防止他人进行,使用和出售发明。的发明可以是产品,组合物(例如,化学成分),一台机器,一个过程,或者在任何这些的改善(有某些例外)。
与版权和商标不同,专利必须经过注册才能使所有者行使与之相关的权利。根据《专利法》第27(1)条,只有发明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其定义与《版权法》中相同术语的定义相似)可以申请专利;因此,即使遗嘱执行人去世,遗嘱执行人也有可能申请专利。
关于这一点,类似于版权,发明人的雇主有可能拥有专利;但是,《专利法》没有任何明确规定的规定。取而代之的是,普通法规定,假定雇员将拥有其发明的所有权,以及在雇用过程中发现的任何由此产生的专利。为了反驳这一推定,必须有明确的相反约定,或者必须以明确的发明或创新目的雇用该雇员。因此,个人在起草有关专利权的遗嘱时,应与其预期的执行人确认,雇主对其专利权无任何潜在要求。
此外,关于通过遗嘱转让专利,《专利法》第49(1)条允许全部或部分转让专利和/或获得专利的权利。因此,对于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都没有提出专利申请的个人,在其生存期间将其潜在的权利告知其预期的执行人并应在其遗嘱中转让所述权利的情况下,是明智的。此外,根据《专利法》第44 条以与版权和商标稍有不同的方式,专利的有效期为自该专利的申请之日起20年。因此,尽管已注册的专利到期,但获得专利的权利却没有(要满足获得专利的其他要求,例如新颖性,显而易见性,实用性和主题),并且这两个术语都不与发明人的死亡相关。
所有这些表明,如果立遗嘱人在其生命中创造了一项新发明而未获得专利,那么按照遗嘱获得专利权的受益人(或者遗嘱受益人,如果遗嘱中没有与专利相关的具体规定)可以很好地成功申请专利,并在20年的时间里从专利权中受益。专利的财务价值可能很大,因此,在确定如何分配财产时,个人一定要考虑专利的潜在价值。话虽如此,从实用的角度来看,发明人在生命中申请专利是明智的选择,因为与受益人相比,他们更可能熟悉完成申请所必需的关键细节。
结论思想和考虑
在按照自己的意愿制定知识产权时,重要的是要考虑与可转让性和有关该知识产权的条款有关的规定。对于前者,关键的联邦法规授予人们通过其意愿分配这些权利的能力。对于后者,知道这些权利何时到期对于确定如何在遗产规划(以及总体财务规划)环境中进行管理至关重要,尤其是因为它们可能需要执行者不断关注和维护。在任何情况下,很明显,知识产权是为了进行遗嘱目的而拥有的非常多的财产,因此人们应该给予自己可能拥有的与其他任何关键资产一样多的关注的任何知识产权。
专利权
在本系列的前两个博客文章中,我们提供了安大略省继承法的概述,并将其原则应用于版权法和商标法的相关条款。本周,我们以对专利法采用相同的方法作为结论。正如您将看到的,专利立法在某些方面比版权或商标立法更具灵活性,在其他方面更具限制性
专利提供了有时间限制,受法律保护的专有权,以防止他人进行,使用和出售发明。的发明可以是产品,组合物(例如,化学成分),一台机器,一个过程,或者在任何这些的改善(有某些例外)。
与版权和商标不同,专利必须经过注册才能使所有者行使与之相关的权利。根据《专利法》第27(1)条,只有发明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其定义与《版权法》中相同术语的定义相似)可以申请专利;因此,即使遗嘱执行人去世,遗嘱执行人也有可能申请专利。
关于这一点,类似于版权,发明人的雇主有可能拥有专利;但是,《专利法》没有任何明确规定的规定。取而代之的是,普通法规定,假定雇员将拥有其发明的所有权,以及在雇用过程中发现的任何由此产生的专利。为了反驳这一推定,必须有明确的相反约定,或者必须以明确的发明或创新目的雇用该雇员。因此,个人在起草有关专利权的遗嘱时,应与其预期的执行人确认,雇主对其专利权无任何潜在要求。
此外,关于通过遗嘱转让专利,《专利法》第49(1)条允许全部或部分转让专利和/或获得专利的权利。因此,对于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都没有提出专利申请的个人,在其生存期间将其潜在的权利告知其预期的执行人并应在其遗嘱中转让所述权利的情况下,是明智的。此外,根据《专利法》第44 条以与版权和商标稍有不同的方式,专利的有效期为自该专利的申请之日起20年。因此,尽管已注册的专利到期,但获得专利的权利却没有(要满足获得专利的其他要求,例如新颖性,显而易见性,实用性和主题),并且这两个术语都不与发明人的死亡相关。
所有这些表明,如果立遗嘱人在其生命中创造了一项新发明而未获得专利,那么按照遗嘱获得专利权的受益人(或者遗嘱受益人,如果遗嘱中没有与专利相关的具体规定)可以很好地成功申请专利,并在20年的时间里从专利权中受益。专利的财务价值可能很大,因此,在确定如何分配财产时,个人一定要考虑专利的潜在价值。话虽如此,从实用的角度来看,发明人在生命中申请专利是明智的选择,因为与受益人相比,他们更可能熟悉完成申请所必需的关键细节。
结论思想和考虑
在按照自己的意愿制定知识产权时,重要的是要考虑与可转让性和有关该知识产权的条款有关的规定。对于前者,关键的联邦法规授予人们通过其意愿分配这些权利的能力。对于后者,知道这些权利何时到期对于确定如何在遗产规划(以及总体财务规划)环境中进行管理至关重要,尤其是因为它们可能需要执行者不断关注和维护。在任何情况下,很明显,知识产权是为了进行遗嘱目的而拥有的非常多的财产,因此人们应该给予自己可能拥有的与其他任何关键资产一样多的关注的任何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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