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网络传播与下载及其版权补偿的制度需求
2021-01-30 14:01:15|266|起点商标网
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人类生活、学习、工作带来了很多便利,网络传播和下载作为一种技术手段被广泛使用反映了它是符合人们需求的。网络传播和下载由于其便捷也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需要良好的制度对策。比如,通过网络传播和下载软件传播违法作品是刑法等法律部门需要解决的问题。从版权法角度来说,设计一种良好的版权许可和管理制度,兼顾版权人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这才是上策。对新的传播技术的禁止将是困难的,特别是当这个新技术受到人们欢迎的时候。需要做的是通过法律制度来规制这种新技术的应用。
版权补偿金制度在网络传播与下载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空间。版权补偿金制度原是为了缓解复制技术发展条件下版权人与使用人之间的紧张关系而作出的一项制度安排。“版权补偿金制度”首见于1965年德国《著作权法》。其初衷是通过从极可能被用以侵害复制权的录音、录像设备或空白录音、录像带上,收取一定金额,以解决私人复制对影音版权人的不合理损害。版权补偿金制度的设计在版权发展史上是一种创举。它既满足了消费者进行私人复制的实际需要,又使版权人获得了一定的补偿。在它的创立初期,各国虽然没有跟进采纳,但到了20世纪90年代,已成为许多国家立法的范例。
版权补偿金制度在版权作品的网络传播和下载领域应得到进一步的推广使用。以“点对点”(P2P)传播为典型例子的网络传播和私人复制技术并不是一种退步,而是一种进步和发展。社会必须充分利用网络传播技术所带来的好处。在数字时代,古老的版权法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变革需求。这种变革必须以利益平衡为原则,如果允许使用人毫无限制地通过网络传播技术进行下载,这将挫伤创作者进行创作的积极性,创作者也会缺少将他们的创作结果与世人分享的动力。为了维持公众利益和创作者利益之间的平衡,给予创作者以必要的补偿,有必要在原有的版权保护制度上设计一种新的补偿金制度。国外学者对版权补偿金制度的研究开展较早,美国、德国、加拿大等国家在立法实践中也采取了版权补偿金制度。我国学者对版权补偿金制度也有一些初步的介绍,但是对版权补偿金制度在网络传播和下载领域的适用却鲜有人提出,有学者在探讨网络传播的困局与出路时提到了其中一个解决途径是可以征收“个人使用补偿金”,但也只是作为罗列的对策之一进行了简单的分析。本书在这些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基础上,企图进一步地探讨网络时代针对网络传播和下载问题的版权补偿金制度的具体设计及其适用问题。
版权补偿金制度是数字环境下保护版权的必然选择。技术创新推动了版权制度的变革和发展。为了使得在网络传播及其文件共享和下载技术合法化的同时,能够对创作人给予足够的补偿,国内外学说提出了很多种关于对版权所有人的替代性补偿机制的模式。在版权补偿金制度的具体设计上大抵存在两种思路。第一种思路以行业自治为基础,通过行业协会集体管理制度征收版权补偿金;第二种思路则以国家宏观调控权力为基础,以国家名义收取“版税”以补偿权利人。下文拟对这两种设计方案进行介绍、分析并比较。
版权补偿金制度在网络传播与下载领域具有广阔的应用空间。版权补偿金制度原是为了缓解复制技术发展条件下版权人与使用人之间的紧张关系而作出的一项制度安排。“版权补偿金制度”首见于1965年德国《著作权法》。其初衷是通过从极可能被用以侵害复制权的录音、录像设备或空白录音、录像带上,收取一定金额,以解决私人复制对影音版权人的不合理损害。版权补偿金制度的设计在版权发展史上是一种创举。它既满足了消费者进行私人复制的实际需要,又使版权人获得了一定的补偿。在它的创立初期,各国虽然没有跟进采纳,但到了20世纪90年代,已成为许多国家立法的范例。
版权补偿金制度在版权作品的网络传播和下载领域应得到进一步的推广使用。以“点对点”(P2P)传播为典型例子的网络传播和私人复制技术并不是一种退步,而是一种进步和发展。社会必须充分利用网络传播技术所带来的好处。在数字时代,古老的版权法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变革需求。这种变革必须以利益平衡为原则,如果允许使用人毫无限制地通过网络传播技术进行下载,这将挫伤创作者进行创作的积极性,创作者也会缺少将他们的创作结果与世人分享的动力。为了维持公众利益和创作者利益之间的平衡,给予创作者以必要的补偿,有必要在原有的版权保护制度上设计一种新的补偿金制度。国外学者对版权补偿金制度的研究开展较早,美国、德国、加拿大等国家在立法实践中也采取了版权补偿金制度。我国学者对版权补偿金制度也有一些初步的介绍,但是对版权补偿金制度在网络传播和下载领域的适用却鲜有人提出,有学者在探讨网络传播的困局与出路时提到了其中一个解决途径是可以征收“个人使用补偿金”,但也只是作为罗列的对策之一进行了简单的分析。本书在这些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基础上,企图进一步地探讨网络时代针对网络传播和下载问题的版权补偿金制度的具体设计及其适用问题。
版权补偿金制度是数字环境下保护版权的必然选择。技术创新推动了版权制度的变革和发展。为了使得在网络传播及其文件共享和下载技术合法化的同时,能够对创作人给予足够的补偿,国内外学说提出了很多种关于对版权所有人的替代性补偿机制的模式。在版权补偿金制度的具体设计上大抵存在两种思路。第一种思路以行业自治为基础,通过行业协会集体管理制度征收版权补偿金;第二种思路则以国家宏观调控权力为基础,以国家名义收取“版税”以补偿权利人。下文拟对这两种设计方案进行介绍、分析并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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