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法院驳回反向商标授予初级商标注册的原则
2021-01-29 15:01:44|137|起点商标网
在台湾,商标注册是以先申请为基础的,商标的实际使用不是申请注册的先决条件。《商标法》向首先提出申请的申请人提供商标权,从而将最初未注册的商标转换为申请人的私人权利。
但是,商标的功能及其注册的目的不仅仅是获得商标权。消费者只有通过实际使用,才能将商标与特定商品或服务相关联,这样商标才能:
用于识别来源;
保证质量;
宣传商品或服务;
实现商标的价值。
如果申请的初级商标晚于注册的类似高级商标,而比注册的高级商标更出名,则由于反向混淆,应允许对初级商标进行注册,作为先申请规则的例外。
该IP法院在2015年通过了反向混淆理论和获批准注册的商标这是比类似资深商标申请后,但被认为是在台湾比较有名。最高行政法院于2016年推翻了知识产权法院的判决,裁定应始终引用《商标法》规定的先申请规则,以保护注册的高级商标。最高行政法院明确拒绝了反向混淆原则,这将是将来审查商标注册问题的重要指南。
但是,商标的功能及其注册的目的不仅仅是获得商标权。消费者只有通过实际使用,才能将商标与特定商品或服务相关联,这样商标才能:
用于识别来源;
保证质量;
宣传商品或服务;
实现商标的价值。
如果申请的初级商标晚于注册的类似高级商标,而比注册的高级商标更出名,则由于反向混淆,应允许对初级商标进行注册,作为先申请规则的例外。
该IP法院在2015年通过了反向混淆理论和获批准注册的商标这是比类似资深商标申请后,但被认为是在台湾比较有名。最高行政法院于2016年推翻了知识产权法院的判决,裁定应始终引用《商标法》规定的先申请规则,以保护注册的高级商标。最高行政法院明确拒绝了反向混淆原则,这将是将来审查商标注册问题的重要指南。
起点商标作为专业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很多问题,如果大家想要了解更多知产交易信息请点击 【在线咨询】或添加微信 【19522093243】与客服一对一沟通,为大家解决相关问题。
此文章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tips